為加快建設綠色制造體系,進一步打造綠色制造先進典型,按照國家和我市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工作安排和要求,現組織開展2020年度天津市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創建和推薦工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28號)、《國務院關于深化“互聯網+先進制造業”發展工業互聯網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推動制造業技術、模式、業態等創新和應用示范。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信發函〔2020〕240號)的要求,我局現組織開展2020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我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增強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實現轉型升級,不斷提高發展質量,按照《天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程管理辦法》(津工信規〔2019〕4號)《天津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津財建一〔2016〕23號)和《〈天津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津財規〔2018〕21號)文件要求,開展2020年度天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復評)工作。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引導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不斷提高集聚服務資源能力、完善服務功能,為中小企業提供高質量服務,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按照《天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津工信規〔2019〕5號)《天津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津財建一〔2016〕23號)和《天津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津財規〔2018〕21號)文件要求,現將《關于印發2020年天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指南的通知》(以下簡稱《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各區認真組織示范平臺的申報、初步審查推薦工作,撰寫推薦意見。
為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提升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試點推薦工作的通知》(工廳科〔2020〕725號)有關部署,現組織開展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試點推薦工作。
根據《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津工信科〔2016〕11號),經審定,現將2020年(第二十七批)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名單及全部天津市企業技術中心名單予以公布。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提前籌劃明年全市工業投資工作,抓好項目建設,加強項目服務,促進工業投資平穩增長,進一步增強工業經濟發展后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開展我市2021年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報送工作,充實工業項目庫。
為支撐制造強國建設,保障產業創新發展和質量品牌提升,完善產業技術基礎體系,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開展2020年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申報工作。
按照《天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程管理辦法》(津工信規〔2019〕4號)和《關于開展2019年度天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19〕15號)文件要求,結合資金安排,現撥付“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第二批獎勵資金28.42萬元,在2021年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按照《天津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暫行實施辦法》(津財建一〔2019〕45號)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天津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0〕6號)文件要求,根據第三方機構評審結果,現對6家融資擔保機構撥付降費獎補資金合計494.43萬元。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推動高質量發展、持續擴大有效投資工作要求,抓好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建設,加強項目服務,提升工業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增強發展后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開展我市2021年度工業重點技術改造示范項目報送工作。
為加強我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建設工作,通過政策引導和績效管理,不斷優化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環境,按照《天津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績效評價暫行辦法》(津中小企規〔2018〕1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相關要求。
按照《天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程管理辦法》(津工信規〔2019〕4號)和《關于開展2019年度天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19〕15號)文件要求,根據評審機構與評審專家意見,結合2020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計劃,對268家企業認定為2019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并擇優撥付68家企業第一批獎勵資金1591.58萬元,在2020年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為加快綠色數據中心建設,引領數據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約、循環的綠色發展道路,日前,工信部辦公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國管局辦公室 銀保監會辦公廳 能源局綜合司關于組織開展國家綠色數據中心(2020年)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節函〔2020〕18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轉發你們(附件1),并就我市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培育發展工業通信業團體標準的實施意見》(工信部科〔2017〕324號)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開展2020年度“百項團體標準應用示范”項目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