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黨政辦公室,省局機關有關處室,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有關社會團體:
為認真落實新修訂的《專利代理條例》和《專利代理管理辦法》,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加強代理監管的工作方案》(國知辦發運字〔2019〕13號)和國家知識產權局運用促進司《關于推進2019年專利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若干具體事項的函》要求,省局結合實際制定了我省《關于加強專利代理監管的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1日
關于加強專利代理監管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認真實施新修訂的《專利代理條例》和《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全面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加強專利代理監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進全省專利代理行業健康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依據《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以及《河北省專利條例》,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加強專利代理監管相關工作要求,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以依法監管、主動監管、協同監管、智慧監管為基本原則,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嚴厲打擊專利代理違法違規行為,構建公正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以監管促發展,為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職責
(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履行專利代理監管職責,組織開展專利代理專項整治,依法加大對專利代理違法違規的查處力度;組織開展監管隊伍能力提升工作;加強對專利代理行業組織的指導管理;建立與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工作溝通機制,加強與公安、科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深化綜合治理機制。
(二)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協助省局處理專利代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當地專利代理機構的指導和監管,積極組織開展專利代理行業專項整治行動;強化專利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鼓勵、支持當地專利代理行業組織發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交流合作,形成綜合治理合力。
(三)專利代理行業組織。制定、完善行業自律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完善會員管理機制,加大對違反行業自律規定會員的懲戒和曝光力度;引導專利代理機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專利代理師簽名責任制度。
三、工作任務及措施
(一)組織開展專利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
2019年至2020年,每年4月至11月集中開展專利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整治工作重點如下:
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時掌握依法在各級行政審批部門登記注冊的專利代理機構基本信息。通過網絡監測、實地檢查、舉報投訴等方式,對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進行排查,對涉嫌存在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的單位或者個人,根據相關規定予以查處。
打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針對國家局對專利代理機構提交非正常專利申請監測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對相關專利代理機構進行約談,對查證屬實的進行懲戒。各地也可結合實際,通過其他方式發現專利代理機構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并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打擊專利代理“掛證”行為。聯系有關部門單位,獲取公民身份信息、工作單位、社會保障等信息,與代理機構和代理師信息進行對比檢查,及時發現“掛證”違法行為線索,結合舉報投訴、網絡監測、書面檢查等方式,對轄區內的專利代理機構進行排查,重點針對專利代理師在專利代理機構中是否專職執業以及是否存在掛證行為進行核實,及時發現違法行為線索,并按照相關規定對查實的違法違規機構和代理師進行處理。
打擊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行為。通過舉報投訴、實地檢查等方式,對轄區內專利代理機構的經營行為進行檢查,針對代理過程中詆毀其他代理機構、虛假宣傳、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特殊情況的,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查處。
(二)加大專利代理主動監管力度
加強主動監測。對國家局發布的專利代理行政許可、專利申請、專利審查等數據進行監測分析,及時發現轄區內弄虛作假、“掛證”、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無正當理由長期不滿足機構設立條件等違法行為線索。監控重點領域,對互聯網、展會、宣傳廣告信息進行監控,及時發現無資質專利代理、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行為。監控重點主體,加強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名錄機構的重點監控,提升監管工作針對性和精準度。
強化綜合治理。落實《關于對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建立健全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信用記錄制度,對專利代理嚴重失信行為進行聯合懲戒。
(三)創新專利代理監管方式
運用“互聯網+”創新監管模式。按要求與有關“互聯網+”監管系統對接,通過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快速、精準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建立線上線下快速協查通道,結合線上注冊和交易信息,追溯線下違法違規行為主體;實現網上取證、存證功能,及時固化網絡電子證據。
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面落實省局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相關要求,對專利代理機構和代理師執業行為、專利代理機構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對專利代理機構主體資格和執業資質、專利代理機構設立、變更、注銷辦事機構情況等進行一般檢查。加大監管案件信息公示力度,及時通報專利代理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同時通過政府網站等方式依法按時公開。
加強信用監管力度。認真落實《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將存在相關違法情形的專利代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實行重點監管,必要時約談機構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
發揮行業自律作用。依法加強對會員的自律管理,積極開展對違反行業自律規范行為的查處和懲戒工作。鼓勵社會監督、同業監督,加大對違反自律規范行為的懲戒曝光力度,引導代理機構和代理師誠信經營、依法執業。
(四)健全專利代理監管制度
完善監管工作制度規范。全面落實新修訂的《專利代理條例》和《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推進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健全舉報投訴制度,暢通專利代理違法違規舉報投訴通道。鼓勵各地從加大專利代理違法行為打擊力度、細化行政處罰裁量等方面,加快專利代理監管制度建設。
健全典型案例指導制度。定期整理、評查專利代理監管案件,制作發布指導案例集,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對各地辦案工作的指導作用,發揮典型案例對專利代理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警示作用。健全專利代理監管案卷管理規范,落實檔案管理各項規定,做到案卷基本要素齊全、格式規范,建立完整的電子監管檔案庫。
(五)加強專利代理監管能力建設
通過組織培訓班、座談會等形式,不斷提升專利代理監管辦案人員業務能力。建立與司法、行政復議等相關部門的常態化業務溝通機制,提升辦案水平。積極調動縣級監管辦案資源,確保監管工作力量適應工作需求。
四、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要高度重視專利代理行業監管工作,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工作要求、工作內容和工作程序,精心組織實施,落實工作責任,確保監管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請各市局填寫專利代理監管工作聯絡表格,并于6月20日前報送省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處。
(二)明確實施進度。2019年6月底前,各市局要結合實際,細化本地專利代理監管工作措施。即日起至2020年11月,根據本工作方案,推進各項任務落實,加強工作督導,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三)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重要時間節點,廣泛借助各類媒體向社會公開專項行動的主要內容,公布投訴舉報電話(0311-12330)。各市要于每月20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報送“藍天”專項整治情況,并于今年11月15日前報送正式的年度專項行動總結。
2020年12月15日前,各市要全面總結專利代理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取得的成績、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并向省局報送電子版及紙質正式文件。
聯系人:楊彥素
聯系電話:0311-67565816
電子郵箱:sjzcf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