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省有關部門,有關行業協會:
河北省政府質量獎是省政府于2010年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項,分為組織獎和個人獎,并設河北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以下簡稱提名獎),作為省政府質量獎附屬獎項。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質量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冀發〔2017〕35號)和省政府印發的《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冀政字〔2016〕56號)有關要求,繼續組織開展2019年度省政府質量獎評價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原則
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從事合法產品生產、工程建設、服務提供的單位(簡稱組織,下同);在河北省內從事質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在企業、行業組織、社會團體、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等從事質量管理、質量教育和培訓、質量科研、質量宣傳等方面工作的人員。
鼓勵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和醫療器械等新興產業組織和創新能力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質量管理水平先進、符合產業發展方向、成長性強的中小企業申報參評。
對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發揮積極作用、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個人)和獲得市級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個人)以及獲得河北工匠年度人物榮譽的個人,可優先考慮推薦。
同一集團的兩個單位不能同時申報本年度省政府質量獎組織獎;同一組織的單位和個人,不能同時申報本年度省政府質量獎組織獎和個人獎。申報工作遵循公開、自愿與推薦相結合原則。申報及評審不收取任何費用。
評審標準按照國家標準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Z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河北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實施細則》(冀質評委〔2016〕1號)執行。
二、申報條件
申報組織和個人應符合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和評審實施細則中明確的申報條件,重點在以下方面具有突出特點:
(一)組織獎
1.質量提升方面。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滿三年以上,積極導入先進的質量發展理念和方法,建立了以質量為先的經營發展戰略和價值觀,質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具有獨特性、先進性和可推廣、可復制性,質量管理水平在所屬領域或行業內領先。
2.創新發展方面。將創新作為提升質量的有效手段,特別是在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制造方式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創新成果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
3.品牌影響方面。重視品牌建設,依靠提升質量來提高社會信譽和社會影響,在本領域或同行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質量滿意度高,誠信和信用記錄良好。
4.組織效益方面。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核心經濟指標居于行業前列,在引領行業進步、帶動區域發展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二)個人獎
1.申報個人應政治立場堅定,立足本職崗位刻苦鉆研,具有愛崗敬業、精益求精、無私奉獻的主人翁意識,有突出明顯的質量工作創新點,為提高我省行業及地方質量水平作出突出貢獻,無不良個人信用和違法、違規記錄。
2.一線工作人員應長期從事一線工作,具有認真嚴謹、一絲不茍、持續改進、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實踐經驗豐富,工作中敢于創新,注重傳幫帶,為所在領域質量水平的提升、工藝技能的改進、解決普遍性和基礎性的質量難題作出突出貢獻。
3.質量管理人員應長期從事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豐富的質量管理實踐經驗,在實踐中實現質量管理方法、制度、模式創新,并為所在組織提升質量水平,取得較大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4.質量管理領域專家學者應長期從事質量管理理論研究,具有較高的專業素養和理論水平,在建設質量強省、提高供給質量、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理論和學術領域取得突出成績、作出突出貢獻,研究成果在國內具有較大影響。
三、申報渠道
1.采用書面申報、統一受理的方式。根據自愿的原則,凡符合申報條件的組織和個人,可按要求填寫《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申報表》(見附件1、2),報送至推薦單位。推薦單位為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省有關部門、行業協會所屬具備申報條件的組織和個人,統一歸口上述推薦單位審查、把關、推薦。
2.省質量獎評審委員會按照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和評審細則規定程序,組織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形式審查、材料和現場評審等相關工作。
四、有關要求
1.推薦單位要高度負責,對申報材料完整性、真實性和準確性要嚴格審查把關,好中選優、選精,書面征求同級環保、稅務、安監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綜合匯總后提出推薦意見。嚴格按照工作紀律要求,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監督。
2.有關《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申報表》等附件信息,請登陸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通知公告專欄下載。
3.有效期已滿的獲獎單位或個人,根據自愿的原則,可重新申報,申報條件、標準和程序與該年度評審要求一致。
4.各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咨詢或輔導單位、有關專家、輔導師信息,嚴格執行評審、回避要求,如發現未如實填寫,取消參評資格。
5.請推薦單位于9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含電子版U盤)及征求同級相關部門意見的復印件,一并報送河北省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省市場監管局)。
逾期未上報、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將不列入評價范圍。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省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宋方義 蘇少輝
電話/傳真:0311-67565007 67565006
郵 箱:hbzlqsbgs@163.com
郵政地址:石家莊市中華南大街537號 郵編:050091
附件:1.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申報表(組織獎)
河北省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