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相關單位、各區農業農村局:
為加快推進我市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申報2021年度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農辦市〔2021〕4號)要求,我局將按照“總量控制、競爭選拔、優中選優”原則,組織開展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工作,請各單位、各區按照要求做好本部門、本地區的推薦工作。推薦申報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實施
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推薦工作由市農業農村局全面負責組織管理,市農業農村局市場與信息化處負責實施,具體工作由市城鄉經濟信息中心承擔,各區農業農村局、市相關單位共同參與。
二、申報范圍
按照建設內容及所起作用,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按生產型、經營型、管理型、服務型四種類型申報。在符合《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辦法(修訂)>的通知》(農市發[2021]3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要求的基礎上,本年度將圍繞“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側重遴選運用互聯網理念和信息化技術,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副產品有效供給,促進現代種業和耕地保護建設,提升鄉村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推進鄉村建設和鄉村治理等當前“三農”工作重點領域取得明顯成效的示范典型,以及信息化技術裝備的創新研發主體。
三、申報工作
(一)申報名額
示范基地申報采取區級推薦與專家論證相結合方式進行,原則上每個區、市級系統單位各推薦1-2個。
(二)申報程序
1.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工作將嚴格執行農業農村部《關于申報2021年度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由申報主體提出申請,各區農業農村局、市屬相關單位負責本地區、本系統申報受理并提出推薦意見,于4月15日前報市城鄉經濟信息中心信息服務處。
2.由市農業農村局市場與信息化處統一組織評審專家,對申報單位的材料進行評審,視情況對申報主體進行現場考察,提出評審意見,于4月25日前報市農業農村局。
3.市農業農村局對專家評審結果進行審核,公示,提出推薦意見,于5月31日前報農業農村部。
(三)申報材料
申報主體需提交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書(附件2)及輔助材料、推薦單位的正式推薦意見。(一式四份,附光盤)。
五、有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工作,對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調動社會各方力量的積極性,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落實數字鄉村戰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二)做好競爭推選。各區和市屬相關單位可采取實地考察、材料評審等方式進行推選,注重公平公正,確保質量,真正推薦出基礎條件好、應用水平高、創新措施實、示范效應強的農業農村信息化主體,特別要向市場主體傾斜。
(三)要嚴格審核把關。各區農業農村局要按照申報條件,認真審驗申報材料,確保內容詳實、重點突出、數據準確、輔證材料真實。扎實示范基地遴選、推薦的組織工作,保障申報評審過程公開、公正、透明。
(四)按時報送材料。材料接收截至2021年4月15日。請各區和市屬相關單位抓緊組織開展相關工作,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推薦材料紙質版及電子版報至市城鄉經濟信息中心信息服務處。
特此通知。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7號院3號樓
郵編:100101
聯系人:李云龍 蘆天罡
電話:64866124
郵箱:liyunlong@nyncj.beijing.gov.cn
附件: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辦法(修訂).pdf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申報2021年度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zip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