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私自生產、銷售帶注冊商標包裝袋 未“吃盔”先“吃虧”獲刑3年
新民晚報訊 消費者買到的鍋盔貨真價實,包裝袋卻屬于假冒偽劣。劉某與其妹劉某某未經餐飲公司允許,私自印刷、銷售印有某品牌注冊商標標識的外包裝紙袋,侵犯了他人知識產權。經徐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徐匯區法院日前以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和劉某某各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4萬元至3萬元不等。
小甜鍋盔(化名)是夕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化名)旗下的知名鍋盔品牌。公司在管理過程中明確要求,店內只能使用從總部購買的印有鍋盔注冊商標的外包裝袋。2019年,公司發現多家加盟店購買包裝袋的數量大幅下降,但營業收入卻并未減少。調查后發現,原來這些加盟店向他人購買了印有注冊商標的外包裝袋。也就是說,有人在未經公司授權許可的情況下,私自印刷帶有鍋盔商標的包裝袋并對外銷售。
餐飲公司向徐匯區檢察院尋求幫助。去年7月,徐匯區檢察院通過研判認為,侵權人可能有假冒注冊商標的犯罪事實,便將該線索移送至徐匯公安分局。8月22日,被告人劉某和劉某某在山東被刑事拘留,公安還在現場查獲2萬余個印有鍋盔注冊商標的外包裝袋。
檢察官調查后得知,餐飲公司于2019年9月7日注冊了鍋盔商標,有效期至2029年9月6日。鑒定發現,劉某生產的包裝袋與正版在外觀上一模一樣,僅有紙張厚度和內部涂層的區別。原來,劉某和劉某某系兄妹關系。2013年前后,劉某開了一家印刷廠,專門生產食品包裝袋,工廠主要由劉某負責經營管理,沒有經過工商登記,也沒有食品包裝袋的生產許可。一旦客戶提出資質方面的要求,劉某就出示一份要來的其他公司的營業執照。而實際上,劉某與該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他的妹妹劉某某則負責替哥哥招攬生意。
兩名被告人交代,劉某接到自稱鍋盔店的電話,問能不能做鍋盔包裝袋。2019年起,劉某在未經商標所有權人授權的情況下,開始生產帶有鍋盔注冊商標的外包裝袋并對外銷售。客戶支付定金后,劉某某將客戶的要求、地址等發給哥哥,劉某會將生產現場視頻發給客戶,客戶再支付尾款。鍋盔包裝袋的生產、銷售過程,實際上都是沒有經過公司授權許可的侵權行為。(記者 袁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