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農村局:
根據山西省農業農村廳等9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評定及監測辦法〉的通知》(晉農經發〔2020〕8號),現將監測合格的1843個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與802個監測不合格的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名單予以公布,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1843個監測合格的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有效期至2022年12月。
二、及時更新省級示范社名錄,做好監測合格的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名單發布和宣傳等有關工作,支持省級示范社做優做強,切實發揮省級示范社的引領帶動作用。
三、取消監測不合格的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資格并從省級示范社名錄中刪除,由所屬縣農業農村局收回“山西省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命名牌并銷毀。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