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農村局:
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全國十佳農民”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農辦人〔2021〕20號)要求,為激發廣大農民的創新創業熱情,樹立先進典型,進一步營造全社會關心農業、關注農村、關愛農民的良好氛圍,現就我省“全國十佳農民”2021年度資助項目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全國十佳農民”遴選范圍為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中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的優秀農民代表。
二、推薦名額
各市推薦1人,候選人應考慮行業的代表性和廣泛性,盡量從農業不同行業(種養業、種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休閑農業、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農村電子商務等)中推薦產生,要把在保障糧食和重要農副產品有效供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中發揮作用情況作為推薦人選的重要參考。
三、人選條件
申報“全國十佳農民”資助項目人選應是長期扎根農村,以農業農村生產經營收入為主要經濟來源的農業從業者(包括返鄉入鄉創新創業人員)且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二)熱愛祖國,獻身“三農”事業,遵紀守法,能夠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三)經營規模適度,具備較強的發展潛力和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夠為廣大農民提供可學習、可效仿的成功經驗;
(四)務實創業,生產技術先進,經營的產業市場競爭力強、生態環境可持續;
(五)熱心農村社會事業,在倡導文明鄉風、改善鄉村治理、傳承農耕文明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六)在當地口碑好,群眾和基層干部認可度高;
(七)在種養業、種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休閑農業、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農業電子商務等領域連續從業5年以上。
5年內曾發生嚴重違規違紀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不能申報。
四、推薦程序
(一)推薦人選須經村民代表大會民主推薦和討論通過,填寫《“全國十佳農民”資助項目推薦書》并附事跡材料,經本村黨組織審核,在本村公示5個工作日。
(二)在本村公示無異議后,推薦人選經所在地縣級及以上農業農村部門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
(三)省農業農村廳牽頭成立推薦評審委員會,嚴格按照分配名額對各市推薦的人選進行審核評議,并在省農業農村廳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送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
(四)在組織推薦過程中,各地要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要求,創新方式方法,避免人員聚集,切實消除風險隱患,在確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有效開展推薦各項工作。
五、材料報送
(一)《“全國十佳農民”資助項目推薦書》和《“全國十佳農民”資助項目推薦人選一覽表》,須本村和縣級及以上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同志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推薦人選事跡材料為通訊體裁,3000字以內,用A4紙雙面打印裝訂。
(三)所有推薦材料及公示證明材料(紙質版一式2份,電子版連同電子照片發送電子郵箱),由市農業農村局以正式文件報送山西省農業農村廳人事處。為方便溝通,請各市農業農村局在行文時一并報送一名負責具體工作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四)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21年5月19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五)材料不齊全將不予受理,逾期視為放棄。
六、推薦要求
(一)各市要嚴格按照程序推薦,要把在“三農”事業中作出突出貢獻、被群眾廣泛認可的新型職業農民代表選出來,進一步營造關心農業、關注農村、關愛農民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為維護“全國十佳農民”資助項目的公正性和權威性,申報人選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經核實,取消資助,在媒體公告撤銷決定,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推薦單位如有弄虛作假,經核實,取消其推薦資格,對相關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山西省農業農村廳人事處
聯 系 人:劉喜科 劉青青
聯系電話:0351-8235901 8235207
電子郵箱:nytrsc226@163.com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59號
郵 編:030002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