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印發《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有關部署和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和推動我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組織實施分層培育,鼓勵和引導更多中小企業“專精特新”方向發展,省廳制定了《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指南》,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并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研究謀劃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培育工作和扶持政策,共同推動全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業化健康發展。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3月1日
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指南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培育工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深化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有關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指南。
第二條 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旨在分層打造“專精特新”企業群體,分類促進“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壯大,示范和引導廣大中小企業搶抓制造強國、質量強國、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及京津冀產業協同發展、雄安新區建設等重大歷史機遇,聚焦主業實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加快轉型升級,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
第三條 本工作指南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是指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具有發展戰略專業化、管理及生產精細化、產品或服務特色化、技術或經營模式新穎化等鮮明特征,在細分行業領域內技術領先、創新能力強、產品質量優、市場份額高、發展前景好的中小企業。
第四條 按照“入庫培育、擇優認定、選拔示范”的培育梯度,分層設置“專精特新培育庫”入庫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示范企業。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依據科學、公正、公平、公開、自愿申報的原則,統籌組織全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培育服務和認定管理工作,鼓勵和引導各市、雄安新區及有條件的縣(市、區)主管部門制定本級培育計劃和扶持政策。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五條 河北省“專精特新培育庫”入庫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企業在河北省轄區內登記注冊并已經營兩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上年度營業收入不少于500萬元,主營業務收入保持正增長;具備持續研發能力,符合“專精特新”發展方向,具有培育發展潛力;誠信經營,環保達標,安全生產合規,產品質量合格。
第六條 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和任何一項專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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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納入河北省“專精特新培育庫”入庫培育企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標準和相關行業政策,管理規范、信用良好,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和較強的社會影響力,近兩年營業收入均達到1000萬元以上,其中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保持正增長。
2. 堅持長期發展戰略,注重加強管理制度、人才隊伍和企業文化建設,能緊跟市場發展步伐,發展前景好,制定有未來兩年或更長時期的發展計劃。
3. 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注重質量管理提升、知識產權應用,工業企業(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設立C級以上研發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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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業化:企業專注核心業務,具有較高專業化生產和協作配套能力,是產業鏈中某個環節的強者,能為大企業、大項目和龍頭企業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某一產品在細分市場處于領先地位,主導產品銷售收入占本企業銷售收入的60%以上;擁有與主業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1項以上。
2.精細化:企業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開展精細化生產、管理和服務,裝備水平居同行業領先,產品質量精良;產品執行標準達到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企業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擁有自主品牌或注冊商標三年以上。
3.特色化:企業利用特色資源,弘揚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采用獨特工藝、技術、配方或原料,研制生產具有地方或企業特色的產品,具有獨特性、獨有性、獨家生產等特點;突出品牌、地域等特色優勢,擁有區別于其它同類產品的獨立屬性;企業擁有專利權、軟件著作權,或近2年經過專門機構認定的專有技術1項以上;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超過2%。
4.新穎化: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培育新的增長點,形成新的競爭優勢;積極發展新型業態,采用現代信息技術,通過行業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產品或服務;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有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化系統支撐。
第七條 河北省“專精特新”示范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行趦鹊暮颖笔 皩>匦隆敝行∑髽I,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60%以上。
?。ǘ┲鲗Мa品屬于國家和我省重點鼓勵發展的支柱和優勢產業領域,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國前列或全省前五位(如有多個主要產品的,產品之間應有直接關聯性);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或省內領先,具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
?。ㄈ┏掷m創新能力突出,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具有較好的示范推廣價值,注重自建或與高校和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工業企業(含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設立B級以上研發機構。
第八條 主導產品屬于《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或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的,或屬于關鍵領域“補短板”、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填補國內空白(國際空白)的,或與國家和我省重點行業龍頭企業協同創新成果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的企業,在河北省轄區內登記注冊且生產經營滿一年即可申報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確定為“專精特新培育庫”入庫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示范企業:
1.在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
2.近三年發生過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
3.有偷漏稅和其他違法違規、較嚴重失信行為等。
第十條 各市、雄安新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織開展本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重點培育或認定工作,參照第六條和第八條的申報條件實施。
第三章 申報程序
第十一條 河北省各梯度企業培育認定工作原則上按年度組織申報,按照以下程序實施:
?。ㄒ唬┖颖笔」I和信息化廳對年度分層培育認定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明確具體申報要求、支持方向等;
?。ǘ┲行∑髽I按梯度培育申報條件,通過網上填報和紙質報送,市縣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組織審核,并逐級上報;
?。ㄈ└骺h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審核河北省“專精特新培育庫”入庫企業申報材料,各市、雄安新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分級審查確定;
?。ㄋ模└魇小⑿郯残聟^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重點培育或認定本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并向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申請審定備案;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審查市級培育或認定程序、審核企業材料、必要時實地核查部分企業,確定和備案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五)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評審企業申報材料、實地核查部分企業,確定河北省“專精特新”示范企業;
(六)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擬認定的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河北省“專精特新”示范企業公示五個工作日;公布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河北省“專精特新”示范企業名單并授牌。
第四章 支持政策
第十二條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有效期內的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河北省“專精特新”示范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享受國家、省相關專項資金扶持政策以及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優惠政策;重點從河北省“專精特新”示范企業中擇優推薦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等企業項目。
第十三條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整合公共服務資源,構建服務體系,利用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示范平臺和公益服務活動等途徑,對各梯度“專精特新”企業在融資引資、技術創新、管理提升、法律服務、品牌建設、人才培養、市場開拓、上市培育、數字化賦能和產學研對接等發展方面進行重點扶持服務。
第五章 規范管理
第十四條 河北省“專精特新培育庫”已入庫企業應于每年5月底對上年度主要數據進行信息更新,各市、雄安新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依據企業數據信息確定年度培育企業。
第十五條 河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河北省“專精特新”示范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行動態管理,組織企業每半年填報發展績效、每年度備案發展情況,每三年開展發展復核一次,對復核不合格的或年度備案確定長期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撤銷稱號;“專精特新”示范企業按申報認定年份,有效期滿三年后當年可再次申報,對不符合認定條件或未申報的企業將撤銷稱號。
第十六條 申報企業必須實事求是, 真實反映數據信息,如發現弄虛作假、虛報偽造數據,經調查屬實的,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撤銷其稱號。
第十七條 企業在有效期內發生重大違法違規事件、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情況,由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撤銷其稱號。
第十八條 企業發生更名、重組等重大調整的,應在調整后一個月內將有關文件報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備案更名相關手續,逾期不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相應資格。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工作指南由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工作指南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