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河北省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和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和省政府實施方案,充分發揮信息消費對擴大內需、促進消費升級、推動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促進作用,根據工作安排,現組織開展第二批河北省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和第四批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省級信息消費示范城市申報
(一)申報對象。本次申報對象為縣(市、區),設區市不參加評選。
(二)組織自評、推薦。4月15日前,擬參加省級信息消費示范城市申報的縣(市、區),依據《河北省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完成自評并形成自評報告。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擇優推薦省廳。
(三)綜合評審。5月15日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綜合評審,并進行現場核查,評審結果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進行公示。
二、第四批省級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申報
(一)申報對象。在我省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獨立開展信息消費體驗活動,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經營范圍涉及信息消費相關技術、成果、應用等主題場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由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組織推薦上報。省廳擇優認定10家省級信息消費體驗中心。
(二)申報條件
1. 展示內容需在下列范圍內。智能電視、智能音響、智能安防等新型數字家庭產品;通信和衛星導航產品;教育、就業、社保、醫藥衛生、住房、交通、扶貧等領域大數據應用產品;智能手表、智能耳環、智能眼鏡、智能耳機等可穿戴設備;智能車載設備;智能家庭診療設備、健康監護設備、分析診斷設備等智能醫療健康產品;多模態人機交互、自主導航、智能決策等智能服務機器人;智能傳感器、智能儀器儀表、無人機系統、工業機器人等工業級智能硬件設備和產品。
2. 有固定的展示場所和完善的網絡宣傳平臺。展示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展示產品(功能)種類不少于20項,具備承擔50人以上規模集中培訓或演示環境;消防安全、節能環保、衛生條件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空間布局合理,能夠滿足影視展示、產品體驗、培訓服務等需求;滿足至少一件自主研發信息消費產品(軟件或智能硬件)。
3. 展示和體驗方式新穎。充分利用3D、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以及實物展示體驗等方式,通過人員講解、現場演示、虛擬體驗和交流互動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費產品和服務內容。
4. 擁有專業化的運行管理團隊。重視信息消費宣傳推廣工作,愿意承擔社會義務,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對外公開,體驗中心每月至少舉辦1次基于信息消費的培訓、研討會、交流會。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推薦。對通過專家評審和現場核查的,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為省級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和信息消費體驗中心。請于4月15日前,將自評報告和申報材料一式二份(附電子版)報省廳。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二)對認定的省級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和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各地要通過展覽展示、體驗互動和新聞媒體等進行廣泛宣傳,引領和帶動消費,促進消費升級,推動產業轉型和民生改善。
(三)對省級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和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實施動態管理,適時開展示范城市和體驗中心建設及運營情況評估,加強跟蹤管理,確保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和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建設取得實效。
聯 系 人:葛振興 0311—87908723 13081102767
郵寄地址:石家莊市和平西路402號。
附 件:1. 河北省省級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建設管理辦法(試行)、2. 河北省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申報書、3. 申報主體責任聲明、4. 河北省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推薦匯總表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