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科學院,農業農村部與教育部共建大學、農業農村部與相關省共建大學,部直屬相關單位,有關涉農科技型企業:
農業現代化關鍵是農業科技現代化。為貫徹落實2021年中央1號文件有關部署要求,探索科技支撐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新機制新模式,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農業科技現代化先行縣共建工作的通知》(農辦科〔2021〕10號),經地方推薦和集中遴選,同意北京市平谷區等72個縣(市、區)與對口技術單位開展農業科技現代化先行縣(以下簡稱“先行縣”)共建工作,現將共建名單(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共建工作
先行縣共建工作基礎在縣級黨委政府的重視程度,關鍵在對口技術單位的積極性,保障是部省聯絡協調通暢到位。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對口技術單位、先行縣要把共建工作擺到農業農村發展的重要位置,加強統籌協調,強化政策扶持,做好督促指導,狠抓共建重點任務落實落地,不斷探索先行縣建設規律,因地制宜打造先行縣樣板。
二、不斷強化政策支持
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對口技術單位、先行縣黨委政府部門要統籌好各種資源,加大對先行縣共建工作的支持力度。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立專項發展資金,建立專項管理辦法,同時積極引導市場化力量參與共建工作。
三、明確任務狠抓落實
先行縣要聚焦縣域農業農村發展實際需求,認真完善有關發展規劃和共建方案,建立與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協同機制和對口技術單位合作機制,組織對接好各類農業科教資源,明確各項共建任務并狠抓落實,按規劃方案穩步推進,重要進展情況及時報送我司。
四、適時申請認定掛牌
堅持“先建后認、嚴進嚴出、穩步推進、動態管理”的方式。原則上先行縣與對口技術單位合作期限不少于5年,鼓勵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共建2年以上成效顯著的,可提出驗收申請,驗收通過后,認定為“全國農業科技現代化先行縣”,給予掛牌并適時復查。未列入此次共建名單但共建意愿強、與技術單位合作基礎好的縣,今后可按程序申請增補列入共建名單。
附件:全國農業科技現代化先行縣共建名單(2021年)
農業農村部科技教育司
2021年 7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