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提供給豐臺區園區外范圍企業更便捷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服務,簡化高企申報預審流程,避免企業交通不便、排隊等候、材料預審不完整的問題,方便企業對高企認定進行自我評估,提高高企申報認定的效率,促進塑造良好的企業營商環境,特補充通知如下。
一、建議使用高企認定預審系統
高企認定預審系統是在全市高企申報預審工作開展現狀的基礎上,以高企認定管理辦法及工作指引為依據,將企業從申報資料填寫、申報資料審核、預審通過、企業申報數據上傳科技部政務服務網等各個環節,實現線上數字化、標準化的一套解決方案。企業需要注冊過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后使用,在預審系統的內容填報后,系統可以測算分值,企業分值超過70分的,由區科信局進行預審通過,或由企業對提交信息進行調整后達標的,再由區科信局預審。企業不用再次填報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申報信息,兩個系統已經聯網,企業可以一鍵將數據導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完成網上申報。具體詳見附件1。
二、申報材料強調內容
根據《關于啟動202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2021年高企申報工作將加強對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中介機構的審核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事中事后監管,請各企業按要求選擇中介機構,并注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真實性。
(一)中介機構
企業應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規定,選擇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4.中介機構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以及北京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官方網站等渠道查詢。對不符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將不予受理。
符合上述條件的中介機構,在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后,應附中介機構執業證書復印件、中介機構當年任職職工名單(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勞動和社會保障卡號,其中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須提供證書編號)。
(二)事中事后監管
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小組將通過重點檢查、隨機抽查、實地核查等方式,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事中事后監管。對經檢查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將不予認定,已取得認定的企業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及相關網站公告。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企業、中介機構,一經查實將依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嚴肅處理,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三)證明材料
企業提供的證明材料應真實、完整,如:發票復印件應確保二維碼完整清晰,人員社保名單復印件與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證書等復印件對應且清晰。
特此通知。
(聯系人:白蛟龍、崔穎 ? ?聯系電話:8365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