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推薦2021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按照工信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2021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1〕149號)要求,現將2021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推薦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條件。申請認定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應為已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擁有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或國家地方聯合共建創新平臺;在制造業重點領域具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產業化突出成果;符合《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第六條和第七條有關規定。
2.申報材料。按照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材料模板(詳見附件1)編制,并提供相應證明所需附件。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需報送紙質材料原件一式三份,電子版光盤一份。
3.審核推薦。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要認真做好審查和推薦工作,限額推薦不超過1家企業,對已開展市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的地市可推薦不超過2家企業。
請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務于6月30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企業匯總表、企業申報材料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處(推薦匯總表詳見附件2)。
聯系方式:王曉冉 0311-87908705(兼傳真)
寄送地址:石家莊市和平西路402號123室(郵編:050071)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