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市商務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天津市重點聯系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索???引??號?:
11120000MB1908811Q/2021-00129
發?布?機?構?:
天津市商務局
發?文?字?號?:
津商貿發〔2021〕9號
主 ?題?: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綜合政務\其他;商貿口岸\外貿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發?文?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市商務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天津市重點聯系
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國辦發〔2021〕24號)、《天津市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推進外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津政辦規〔2021〕1號)有關要求,進一步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健康發展,根據《促進天津市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健康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津外貿辦〔2019〕13號)精神,現就開展2021年度天津市重點聯系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條件
(一)在本市行政轄區內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對外貿易,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納稅誠信經營,近5年來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二)為國內中小微企業進出口提供通關、退稅、收匯、融資、物流、信保服務功能中的5項,其中通關、退稅、收匯是必須提供的服務;
(三)已建立具有通關、退稅、收匯等功能的線上外貿綜合服務平臺;
(四)具備較為完善的業務風險管控體系,通過必要的客戶審核和監督機制,實現貿易全程可溯、可控、責任可究;
(五)截至2021年9月25日前擁有服務合同在有效期內的服務企業20家及以上;
(六)上年度進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及以上。
二、申報材料
(一)天津市重點聯系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申報表(加蓋公章)(附件1);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濱海新區、東麗區內登記企業除外);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回執;
(五)出口退(免)稅備案表;
(六)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企業信息查詢頁網絡打印版);
(七)申報企業承諾書(附件2);
(八)其他有關佐證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須按照順序編號用A4紙張規格裝訂成冊(序號頁需用標簽紙進行分隔、標記),一式六份,并加蓋騎縫章。
三、認定程序
天津市重點聯系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認定工作按照“企業申報、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初核、部門聯審、第三方評審、市商務局認定”程序進行。
(一)各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區企業申報工作并進行初核。請于2021年9月30日前將本區通過初核意見、申報材料及申報企業名單匯總表(附件3)報市商務局(含紙質材料和電子版);
(二)市商務局會同財政、金融、稅務、海關、外匯等部門進行聯審;
(三)市商務局對聯審通過的項目委托第三方評審機構進行實地考核評審;
(四)市商務局依據評審結果,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對企業的信用情況進行核實,擬定天津市重點聯系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名單并在市商務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五)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企業,市商務局認定為“天津市重點聯系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有效期三年。
四、有關要求
(一)各部門高度重視。請各區商務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本次認定工作,將推動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健康發展作為招商引貿、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實現外貿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和舉措,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二)促進貿易轉型升級。各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引導我市重點聯系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支持數字化基礎設施投入,優化通關、融資、退稅等集成化服務,增強企業競爭力,帶動外貿企業轉型升級。
(三)實行動態管理。天津市重點聯系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市商務局每年開展“天津市重點聯系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認定工作,每三年對重點聯系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進行考核。期間,發現并經查實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取消認定資格。
本通知相關內容及未盡事宜,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
2021年8月26日
(聯系人:市商務局貿發處 宣曉波、徐潔;
聯系電話:58665856、58665975)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