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的通知》(冀農廳辦發〔2021〕27號)精神,我市下發了《廊坊市農業農村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創建活動的通知》,組織全市開展部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創建活動。經過申報遴選和現場驗收,確定8家養殖企業(見附件)作為我市2021年擬創建省級畜禽標準化養殖場上報省廳。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6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通過郵件或電話方式向廊坊市農業農村局反映。
郵箱:lfnyjxmk@163.com
電話:2266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