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石家莊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辦法(試行)》(石政發〔2010〕2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家庭資格申請審核工作的通知》(石政辦傳〔2012〕11號)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公共租賃住房有關工作的通知》(石保安居辦〔2021〕2號)有關文件精神,市內四區及高新區將開展2021年度低收入(含低保,下同)家庭住房保障資格復核工作,現將有關內容通告如下:
一、復核范圍
此次復核范圍為目前所有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包括租賃補貼和實物配租家庭。
二、申請時間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日
三、申請方式
參加年度復核的家庭由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老弱病殘等行動不便的申請人可委托他人辦理)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所租住的保障房小區服務窗口領取《石家莊市2021年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復核表》,也可登錄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http://zjj.sjz.gov.cn)進行下載。保障家庭按照有關要求將表格填寫完整后,攜帶相關證明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復核表交回申請人現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四、注意事項
(一)保障家庭需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核;因收入、人口等狀況變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于12月1日前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交資料,申請公租房保障類型轉化。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年度復核或申請資格轉化的家庭,視為自動放棄住房保障資格。
(二)申請復核家庭若住房、人口、婚姻、家庭類型等情況發生變化,應如實填寫變更內容,提交相應變更資料。申請地變更的家庭,另需提交原申請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資格轉出介紹信》。
(三)申請復核家庭要配合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入戶調查工作,如實提供家庭相關情況。
(四)對于提供虛假資料的家庭,取消該家庭住房保障資格,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五)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一經查實,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提請紀檢監察部門予以通報,并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對相應責任人作出處理,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眾進行曝光。
(六)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注意做好防護,保持安全距離,避免人員扎堆和不必要的長時間聚集。
咨詢電話:
橋西區:66086915 新華區:86952339
裕華區:86578262 長安區:86252934
高新區:85095408
市住房保障部門監督舉報電話:87060925
溫馨提示:
1、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嚴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規定,保障房不得轉租轉借,不得改變用途,一經發現有轉租、轉借等違規使用行為,將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資格,計入住房保障誠信檔案!
2、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費用,市區各街道辦事處設有專門受理窗口,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家庭,一定要通過合法渠道申請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部門不允許任何中介或代理機構代辦申請業務,請廣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錢就能辦保障房",謹防上當受騙!
3、我市公共保障房只租不售。
附件:2021年廉租住房資格復核表(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