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北京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 2021- 09- 18 信息來源: 文化科技處(科普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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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發〔2021〕75號 市科普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區科委(科信局): 為進一步激勵全社會積極投身首都科普事業,加快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表彰在本市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北京市加強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京辦發〔2012〕3號)和《北京市科普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比表彰工作管理辦法》(京科發〔2011〕8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文件的有關規定,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委宣傳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協決定開展2021年北京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2006—2010—2020)》和《北京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指導方針,開展科普先進評選表彰工作,弘揚科學精神、增強創新意識、形成科普風氣,推進科普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評選原則 評選表彰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根據工作實際,好中選優,經本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產生擬推薦對象名單;堅持面向基層和科普工作一線,注重專業科普機構、科普團體、科普工作者,切實發揮表彰的激勵作用;嚴格評選標準,規范評選表彰程序,確保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評選范圍及表彰名額 (一)評選范圍 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在科學技術普及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已獲得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先進集體的單位或先進個人,6年內不重復參加評選。副局級(含)以上單位和個人原則上不參加評選,處級干部一般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0%,如全市推薦人選中處級人員所占比例超過20%,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處級人員統一排序,擇優表彰。 (二)表彰名額 “北京市科普工作先進集體”50個、“北京市科普工作先進個人”110名。各單位、各區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名額分配進行推薦、評選、上報。 四、評選條件 (一)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模范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北京市科學技術普及條例》《北京市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實施方案(2016—2020年)》,致力于科普事業繁榮發展。 2.緊密圍繞國家和首都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實際,開展各類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積極參與北京科技周、全國科普日北京科學嘉年華等大型市級科普活動,面向社會大力弘揚科學精神,宣傳科學思想,普及科學知識,倡導科學方法。 3.在科技傳播、科普宣傳、科技教育、科普創作、科普服務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為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加速先進適用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為營造首都良好的創新氛圍發揮重要作用,產生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2.熱愛科普事業,具備“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和優秀的職業道德,致力于科普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3.積極組織參與科學普及、科學素質建設和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工作,積極參加各類科普活動,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在科普教育、科普宣傳、科普創作、科普出版、科技推廣等方面,成績顯著;為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營造首都良好的創新氛圍做出突出貢獻。 4.從事科普工作3年(含3年)以上。 五、組織領導 按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委宣傳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協共同組成北京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評選表彰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和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文化科技處(科普處),承擔評選推薦的日常工作(附件1)。 六、評選程序 (一)推薦 各區、各部門根據評選條件,按分配名額表(附件2)組織本地區、本部門的等額申報推薦工作。中央在京單位按屬地區進行申報。推薦機關事業單位和干部的,須按照管理權限,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意見;推薦企業和企業負責人的,須征求生態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意見。各單位推薦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要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呈報 請各單位參照登記表填寫說明(附件3),填寫北京市系統表彰獎勵先進集體登記表(附件4)、北京市系統表彰獎勵先進個人登記表(附件5)(每份登記表另附2000字的先進事跡介紹材料,紙張規格同登記表)、機關事業單位征求意見表(附件6)、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征求意見表(附件7)、企業征求意見表(附件8)、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附件9)。上述所有材料一式四份,需經所在單位和推薦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將紙質材料交換至“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文科處”,或快遞至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大街16號南樓405,同時將電子版發至bjkplx@kw.beijing.gov.cn。(本通知內容請登陸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網站下載)。 (三)評選 評選材料經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初審后,由四家主辦單位和外部專家共同組成考評小組對申報材料進行現場評選,確定評選結果,報領導小組審核。 (四)公示與決定 經領導小組審核的評選結果,在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領導小組根據公示情況,確定最終表彰名單,并發布表彰決定。 七、獎勵形式 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北京市科普工作先進集體”稱號,頒發獎牌;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授予“北京市科普工作先進個人”稱號,頒發證書和獎金。 八、有關要求 (一)請各單位予以高度重視,堅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認真、細致地做好推薦工作,確保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堅持面向基層和一線。要特別注重專業科普機構、專職科普工作者,并兼顧少數民族、婦女等。 (三)嚴肅評選工作紀律。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人選和單位,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偉、李新媛 電 話:66150861,55578074,15910348530 郵 箱:bjkplx@kw.beijing.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大街16號南樓405 郵 編:100035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科學技術協會 2021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