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財發〔2017〕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畜牧獸醫、漁業)廳(委、局、辦)、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財務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農業部有關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央1號文件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要求,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促進農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和農民增收,2017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支持農業生產發展、農業資源生態保護等工作。為確保政策落實和項目實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和任務目標
堅持把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農業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通過項目實施,進一步創新財政支農體制機制,更好地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為加快實現農業現代化和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有力支撐保障。
一是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優化農業產品結構、產業結構、經營結構,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增加優質綠色農產品供給。以耕地輪作休耕、糧改飼為重點,加快推進農業結構調整;以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重點,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以綠色高效技術推廣服務、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為重點,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生產體系;以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支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為重點,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
二是突出綠色生態導向。加快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前提下,強化耕地、草原、水生生物等生態系統補貼政策,加快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及種植結構調整、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農業高效節約用水等有效支持政策,示范推廣可復制的有效治理模式,實現藏糧于地、藏糧于技,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三是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圍繞重點任務統籌資金使用,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和支出結構。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把準政策調控引導的力度、節奏、時機,在強化中央統籌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地方的自主性;完善資金使用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績效評價制度,實現“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領作用,通過PPP、政府購買服務、貸款貼息等方式,撬動更多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現代農業建設。
二、探索推進項目管理方式改革
按照中央1號文件要求,推進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編制環節源頭整合改革,進一步創新和完善資金管理使用機制,從2017年開始,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的管理方式,按照“放管結合、效益為先”的原則,在推進項目資金整合的同時,下放資金使用管理權限,切實提高省級部門統籌使用資金的能力和空間,確保中央宏觀調控與地方自主統籌平衡兼顧,切實提高政策的精準性和實效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為扎實推動項目管理方式改革,財政部會同農業部采取因素法測算安排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按農業生產發展、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等大專項資金規模整體切塊下達到省,并結合項目支持方向,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確定的年度農業農村經濟重點工作,研究提出各省具體任務清單(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任務清單另行下達)。省級農業、財政部門要根據農業部、財政部下達的任務清單,積極對接國務院及有關部門行業規劃,細化具體工作任務,科學測算分配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具體任務、支持重點、補助標準等要與往年政策執行相銜接。各省可在大專項任務清單范圍內,結合本地實際,統籌安排指導性任務資金,重點解決制約農業現代化的瓶頸問題,確保任務清單內各項任務全面保質保量完成;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機購置補貼、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補助資金,以及其他下達確定的約束性指標任務補助資金不得統籌使用。
在項目實施中,鼓勵各地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強化政策銜接配合,探索將糧改豆、糧改飼等種植結構調整政策統籌實施,將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秸稈綜合利用、地膜回收利用、黑土地保護等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與資源循環利用政策統籌實施,將支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支持合作社等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政策統籌實施,在一個區域相對集中、整體推進,形成政策集聚效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今年是全面探索實施“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改革的第一年,省級農業、財政部門要承擔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的主體責任,積極適應項目管理方式改革的新要求,統一思想,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協作配合,完善配套制度,做好績效評價和工作總結,指導督促市、縣級部門共同抓好政策落實,努力探索成熟有效的資金統籌使用機制辦法,確保中央財政支農政策有效落實。
(二)細化省級方案。省級農業、財政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盡快制定省級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條件、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實施要求和監管措施,特別要因地制宜確定補助方式,鼓勵各地采取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等方式,優化財政資金使用機制。省級實施方案在下發實施前要與農業部、財政部充分溝通,并于8月31日前報送農業部、財政部備案。
(三)強化政策公開。省級農業、財政部門要及時將中央財政政策措施和省級實施方案向社會發布,按程序做好補助對象、補助資金等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強化社會監督。要通過多種渠道方式宣傳解讀政策,使廣大農民群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基層干部準確理解掌握政策內容,積極營造有利于政策落實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績效評估。財政部、農業部將制定出臺資金績效評價辦法,依據下達各省的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適時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和第三方評估,加快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省級財政、農業部門也要科學制定本地區資金使用績效評價方案,將政策目標實現情況、任務清單完成情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納入指標體系,嚴格獎懲措施,全面評估、考核政策落實情況。
(五)注重信息調度。省級農業、財政部門要建立項目執行定期調度督導機制,及時掌握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并分別于8月31日、10月31日和12月31日前向農業部、財政部報送項目階段性執行情況。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創新督導檢查方式,及時妥善處理項目執行中的問題,重大事項要及時向農業部、財政部報告。要做好項目實施總結,全面總結分析項目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并提出有關建議,項目實施總結請于2018年1月31日前報送農業部、財政部。
附件:1.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2.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3.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任務清單
4.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項目任務清單
農業部 財政部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