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中心支行,銀保監會各派出機構,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各分支機構:
2018年4月,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聯合印發《商務部等8部門關于開展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的通知》(商建函〔2018〕142號),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供應鏈創新與應用城市試點和企業試點。在城市和企業自愿申報、地方擇優推薦的基礎上,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商務部等8部門共同組織專家對城市和企業申報方案進行評審,并經各部門審核和社會公示,確定了北京等55個試點城市和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266家試點企業。現將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名單印發給你們,并將試點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開展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是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在現代供應鏈等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84號)的明確要求,是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珍惜試點機會、重視試點工作,充分認識供應鏈在現代經濟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試點為契機,積極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供應鏈發展技術和模式,推動試點城市完善重點產業供應鏈體系,探索供應鏈治理新機制新模式,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推動試點企業加強與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的協同和整合,實現產業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綠色發展。
二、加強試點指導和監督,優化政策環境和公共服務有關省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農業農村、人民銀行、市場監管、銀保監等部門要建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工作協調機制,積極指導、監督本地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開展試點實施工作,協調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問題。省級相關部門和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研究出臺支持供應鏈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培養供應鏈相關人才,進一步優化政府服務,推進放管服改革,為試點企業開展供應鏈創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此外,各地安排相關項目時,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前提下,優先考慮供應鏈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
三、明確試點主體責任,高質量高標準推進試點工作各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要充分認識參與試點既是榮譽更是責任,狠抓試點落實。要對標發達國家、發達地區、領先企業的供應鏈實踐,在制度創新、政策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等方面大膽探索新經驗,試出成效、試出亮點。要按照試點方案,進一步明確試點目標,根據申報方案提出詳細可落地操作的試點舉措,制定相應時間表和路線圖,建立工作臺賬。實施試點進展季報制度,每個季度結束后的15天內,有關省級商務部門要收集匯總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的工作進展情況,報商務部(市場建設司)。對試點中探索形成的有創新、有特色、有價值的先進技術和業務模式,要及時進行總結和宣傳推廣。
四、加強考核和評估,建立試點退出機制商務部等8部門將研究制定試點績效評價體系,適時開發供應鏈管理信息系統,建立試點績效評估、動態監督和退出機制。一旦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重大風險隱患或試點推進不力的城市和企業,將取消其試點資格。在試點中期(試點一年后)、試點終期(試點結束后),對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進行績效評估,表現優秀的城市和企業將被授予“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城市”和“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稱號。請各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按照附件3、附件4的要求,填寫試點工作臺賬。請有關省級商務部門牽頭匯總省內試點城市和試點企業工作臺賬,于10月30日前報商務部(市場建設司),電子版發至liushujun@mofcom.gov.cn。中央企業可直報商務部(市場建設司)。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商務部: 劉書軍 010-85093706
工業和信息化部: 王馨藝 010-68205281
生態環境部: 郭 苑 010-66556160
農業農村部: 張天翊 010-59193145
人民銀行: 鄭小駒 010-66199598
市場監管總局: 井 琛 010-82260480
銀保監會: 蔡 幸 010-66278324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金 蕾 010-58566588-108
附件:1.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城市名單
2.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企業名單
3.試點城市工作臺賬
4.試點企業工作臺賬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人民銀行 市場監管總局
銀保監會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