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9年中國(天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的補充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商務委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9年中國(天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津商務電商〔2018〕6號),我局已完成2019年第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的申報、評審和分配工作。按照市主要領導批示要求,為進一步鼓勵跨境電子商務新業態發展,推動我市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業務盡快上量,促進外貿穩中提質,我局擬組織第二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工作。請各單位依據申報指南的要求,將申報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于2019年11月20日前以書面和電子版形式報送至市商務局。
2019年11月11日
(聯系人:市商務局 姚 平;聯系電話:58665590)
(此件主動公開)
2019年第二批中國(天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內容及標準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對滿足海關查驗要求新建或改擴建的跨境電商監管查驗作業場所的軟硬件購置費,包括安檢機、查驗設備、機檢系統、同屏比對系統、視頻監控系統、消防系統、防火墻系統、輔助設備和管理信息系統、地面平整硬化、分揀、包裝、裝卸搬運等專業設備,專業軟件、海關必要的辦公場地建設及設備(網絡、通訊、取暖、降溫)等費用按照最高不超過50%的比例予以補助,項目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150萬元。
二、項目申報條件
1.在天津市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中央企業在我市登記備案的省級分支機構。
2.按照有關規定已取得開展相關業務資格或已進行核準或備案。
3.近五年來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4.按照本辦法的支持方向,項目申報單位已經實現與天津市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化服務平臺對接,或為已對接的跨境電商企業提供了相關服務,并開展相關業務,實現經營業績。
5.積極協助配合商務主管部門開展工作,能夠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報送電子商務統計報表及有關財務報表。
6.項目數據產生及實際支出費用的合法憑證開據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0日。
7.項目發生費用以實際支出為準,費用發生單位與項目申報單位須一致。
8.對已申報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三、項目申報材料
1.項目資金申報書。
2.項目單位營業執照、地稅、國稅登記證復印件(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以及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
3.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4.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及申報截止日當期的財務報表;
5.項目實施方案和資金使用情況報告。
6.項目投資費用明細表,以及各項支出明細表所對應的項目合同、銀行支付憑證、發票等復印件。
7.海關等部門關于新建或改擴建跨境電商監管查驗作業場所的要求或批復。
8.項目單位或項目單位的服務對象與公共服務平臺對接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相應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跨境電商雙放行清單量、跨境電子商務展示交易銷售額的數據。
9.其他單位賬戶存根。
所有申報材料須按照順序編號用A4紙張規格裝訂成冊(序號頁需用標簽紙進行分隔、標記),一式5份,并加蓋騎縫章。同時準備PPT電子報告(10分鐘左右)。
四、項目申報程序
1.項目申報。項目單位填寫項目資金申報書,提供有關申報材料,并于2019年11月20日前報市商務局,市商務局對項目受理情況進行公示。
2.項目復核。市商務局在收到申報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復核。
3.項目評審及驗收。按照《天津市商務局商務促進資金項目評審及驗收管理辦法》履行相關程序。
4.資金分配。市商務局根據資金預算和項目評審及驗收結果,制定項目資金分配方案并進行公示。
5.資金撥付。市商務局按相關管理規定辦理資金撥付。
五、監督檢查
1.項目承擔單位收到資金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財務處理,保證專款專用,嚴禁以任何方式騙取、擠占和挪用。
2.市商務局負責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3.對違反規定使用、騙取專項資金的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
附件:
1.項目資金申報書 2.其他單位賬戶存根 3.項目費用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