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務委關于做好2018年支持進口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于印發<外經貿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4〕36號)和2018年天津市外貿促進政策和項目申報指南匯編,為做好2018年度支持進口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和標準
企業以一般貿易方式在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期間完成進口,符合《天津市鼓勵進口產品目錄》(見附件1)要求的設備和商品。
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在年度進口支持資金總額內確定支持系數,核定進口支持資金金額。
二、申請支持的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一)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息準確完整,納稅和銀行信用良好,近五年無違法違規行為,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項目未申報其他財政資金。
(二)設備應當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需提供市發展改革委或工業和信息化委開具的《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
(三)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目錄》中商品。其中:酒類、水果及堅果類、水產品類進口額在100萬美元以上;農畜產品類、乳制品類進口額在500萬美元以上。每家企業的支持資金不超過40萬元。
(四)企業必須是在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期間完成的《天津市鼓勵進口產品目錄》中設備和商品的進口,以海關出具的進口報關單為準。
(五)申請進口支持的企業,進口設備的必須為消費使用單位,進口商品的必須為收發貨人,以海關出具的進口報關單為準。
(六)對同一進口產品,企業不得重復申報財政資金。
三、需報送的書面資料
(一)項目申報表(附件2)及電子數據;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申請報告及電子版,內容包括:
1.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2.進口產品用途、預計可產生的效益;
3.項目績效目標(工作和目標完成情況,此項必須認真撰寫,績效目標應量化具體);
4.企業更名的應說明相關情況并附證明材料。
申請報告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報告正文字體字號用仿宋4號,段落標題用黑體小3號,總題目用黑體3號,左右邊距留2.5厘米,紙張尺寸A4。
(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四)《支持進口項目申請表》(附件3)及電子數據。
申報進口產品應在“海關報關單號”欄中準確填寫18位海關報關單號,并按海關報關單列明的項目逐項填報,不得將相同商品合計填報。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
(六)進口貨物報關單以非美元作為計價幣種的,在填報支持進口項目申請表時,應將進口額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2018年6月底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址:http://www.safe.gov.cn)計算。
(七)進口設備的企業還需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
(八)進口對外投資項目類商品的企業還需提供由商務部核發或由市商務委代商務部核發的境外投資證書、境外投資合作或買斷協議、投資所在國注冊文件。
(九)其他單位賬戶存根(附件4)。
企業須準備申報材料壹式貳份,以左側膠裝方式裝訂成冊,均需加蓋騎縫公章。申報材料由封面、目錄、正文組成,按照申報要求內容依次裝訂。申報材料正文每頁要有頁號,目錄中要體現每項申報材料的具體頁號,封面字體字號、目錄請參照“申報材料格式”(附件5)。
四、申報和審核流程
(一)項目申報
項目單位于2018年8月1日至8月15日將項目申報材料報送至項目受理單位(天津市和平區大沽北路158號市商務委一樓大廳),聯系電話:58366502。逾期不再受理。
在企業提交復印件材料時,項目受理單位負責對有關原件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后,原件退還企業。
(二)項目審核
項目受理單位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形式要件審核,通過審核的項目由市商務委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項審核。
(三)資金分配
市商務委根據資金預算、申報指南和專項審核結果,制定項目資金分配方案,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資金分配專項審核報告交市商務委確認。
(四)資金撥付
市商務委商市財政局撥付資金。
特此通知。
附件:
2018年6月5日
(聯系人:市商務委 宋國華;聯系電話:58665522)
附件:
1.《天津市鼓勵進口產品目錄》(2018年版)
2.項目申報表
3.支持進口項目申請表
4.其他單位賬戶存根
5.申報材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