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務委員會 天津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7年國家進口貼息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財政局:
根據《商務部關于2017年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商財函〔2017〕314號)、《財政部關于下達2017年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財行〔2017〕170號)要求,為做好2017年度國家進口貼息事項申報工作,市商務委、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2017年國家進口貼息事項申報指南》,現印發你們。請高度重視,廣泛宣傳,組織所轄區域符合條件的企業按時申報。
特此通知。
市商務委 市財政局
2017年7月17日
(聯系人:市商務委服務貿易處 孫帥(進口技術類);
聯系電話:58665651;
市商務委機電科技產業處 宋國華;
聯系電話:58665522;
市財政局經建二處 趙成濤;
聯系電話:23205626)
(此件主動公開)
2017年國家進口貼息事項申報指南
根據《商務部關于2017年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商財函〔2017〕314號)和《財政部關于下達2017年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財行〔2017〕170號),制定本指南。
一、申請條件
(一)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近五年來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三)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統計資料。
(四)以一般貿易方式、邊境貿易方式進口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發布的《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6年版)》(附件1,以下簡稱《目錄》)中的產品(不含舊品),或自非關聯企業引進列入《目錄》中的技術。
(五)進口產品的,申請企業應當是《進口貨物報關單》上的消費使用單位;進口技術的,申請企業應當是《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上的技術使用單位。
(六)申請進口貼息的進口產品應當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已完成進口報關(以海關結關日期為準);申請進口貼息的進口技術應當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執行合同,并取得銀行出具的付匯憑證。
(七)技術進口合同中不含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31號)規定的條款。
(八)進口《目錄》中 “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項下的設備,未列入《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12年調整)》(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83號)。
(九)符合以上條件的進口產品及技術總額不低于100萬美元。
(十)企業不得重復申請進口貼息資金。對有重復申請的,本年度一律不予貼息。
二、申報貼息應填報和提供的材料
(一)申請文件及電子版,內容包括:
1.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2.進口產品用途、預計可產生的效益;
3.項目績效目標(工作和目標完成情況,此項必須認真撰寫,績效目標應量化具體);
4.說明本企業近五年(或自成立至今)有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有無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政府性資金,申請貼息的進口產品、技術是否享受其它財政資助;
5.引進技術的應說明是否從關聯企業引進;
6.企業更名的應說明相關情況并附證明材料。
申請文件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報告正文字體字號用仿宋4號,段落標題用黑體小3號,總題目用黑體3號,左右邊距留2.5厘米,紙張尺寸A4。
(二)《2017年進口貼息事項申報說明》(見附件2)及電子數據。
(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2017年進口貼息事項申請表》(見附件3)及電子數據。
填報《進口貼息資金申請表》時,應按海關報關單列明的項目逐項填報,不得將相同商品合計填報。申報進口產品的,應在“海關報關單號”欄中準確填寫18位海關報關單號。
《目錄》中對進口產品有技術參數要求的,應在《進口貼息資金申請表》“商品技術參數”欄內,填寫該產品對應的實際參數,并注明參數在所附材料中的頁碼。如果企業提交的進口合同中未列明商品技術參數的,需提供產品說明書等相應證明材料。
(五)進口產品訂貨合同或技術進口合同(復印件)。
(六)進口產品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復印件)。
(七)進口技術的,需提供《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表》及銀行出具的注明技術進口合同號的付匯憑證(復印件)。技術使用單位與付匯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雙方的代理合同。技術進口額是指通過轉讓、許可、委托開發、合作開發、技術咨詢等方式自非關聯企業引進《目錄》內技術所支付的技術費金額(不含設備、培訓、調試、差旅等費用,不含以年度銷售額、利潤等為基數按比例支付的技術引進費)。付匯憑證上應注明技術引進合同號、技術名稱和符合貼息條件的付匯金額。
(八)進口“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項下的設備,需提供《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含進口設備清單,復印件)、《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復印件)及《進口貨物報關單》(復印件)。如因關稅為零無法獲得免稅證明,可不提交免稅證明,但應在申請報告中說明有關情況;屬于《目錄》第三部分“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中“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新產品開發設計中心、科研中試基地、實驗基地建設”的,申報時不需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但需提交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國家級研究中心的認定文件。
(九)《進口貨物報關單》或《付匯憑證》以非美元作為計價幣種的,在填報《進口貼息資金申請表》時,應將進口額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2017年6月底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址:http://www.safe.gov.cn)計算。
(十)企業須準備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采用左側膠裝方式裝訂成冊,所有材料均需逐頁加蓋企業公章。申報材料由封面、目錄、正文組成,按照申報要求內容依次裝訂。申報材料正文每頁要有頁號,目錄中要體現每項申報材料的具體頁號,封面字體字號、目錄及表格請參照“格式樣本”(見附件4)。
(十一)其他單位賬戶存根(見附件5)。
三、申報程序和時間要求
(一)申請企業于2017年8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受理單位(天津市和平區大沽北路158號市商務委一樓大廳),聯系電話:58366502。逾期不再受理。
在企業提交復印件材料時,受理單位負責對有關原件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后,原件退還企業。
(二)企業在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的同時還應提交相關文件電子版,包括:申請文件、申報說明以及申請表。其中,申請文件用WORD文檔,資金申報說明和資金申請表用EXCEL文檔。
(三)按照商務部要求,今年各地申報電子數據需錄入進口貼息資金申報系統。申報企業應予積極配合,按照要求如實向受理單位提供企業基本信息,并嚴格按隨附的EXCEL表格樣式填報《2017年進口貼息事項申報說明》和《2017年進口貼息事項申請表》,以方便將數據倒入申報系統。受理單位應確保電子數據與紙質申報材料的一致性;企業應明確項目申報的聯系人、聯系方式,確保聯系暢通。
附件:)
附件:
1.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6年版
2.2017年進口貼息事項申報說明
3.2017年進口貼息事項申請表
4.申報材料格式
5.其他單位賬戶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