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漁業主管局,廳、辦有關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業經農業部2014年第4號令頒布,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漁業船員管理工作,制訂了《河北省漁業船員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河北省漁業船員管理辦法》
河 北 省 農 業 廳
河北省委省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