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84號)、《關于本市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18〕26號)精神,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市市場監管局、上海銀保監局、市金融工作局決定開展本市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關于本市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實施意見》中明確,到2020年,本市培育100家全國領先的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此次聚焦本市供應鏈創新應用的六大重點領域(即制造供應鏈、流通供應鏈、農業供應鏈、供應鏈金融、綠色供應鏈和全球供應鏈),在全市范圍內認定一批整合能力強、協同效率高、行業帶動能力強的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以點帶面加快形成覆蓋本市重點產業的智慧供應鏈體系,在現代供應鏈領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推動本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示范企業認定方向
示范企業應發揮龍頭帶動作用,加強與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的協同和整合,著力完善產業供應鏈體系,促進產業降本增效、節能環保、綠色發展和創新轉型。
(一)提高供應鏈管理和協同水平
普及供應鏈思維,完善供應鏈管理制度,加強企業信息化升級,加強標準化建設,培養供應鏈專業人才,提高與上下游企業協同能力,形成分工協作的網絡體系。
(二)加強供應鏈技術和模式創新
積極與高校、研究機構等開展合作,建設供應鏈研究中心或實驗室,開展供應鏈技術創新和軟硬件研發,推廣應用供應鏈新技術、新模式,促進整個產業供應鏈數字化、智能化和國際化。
(三)建設和完善各類供應鏈平臺
以平臺為重要載體完善供應鏈體系,加強與上下游企業實現系統和數據對接,充分發揮供應鏈平臺的資源集聚、供需對接和信息服務等功能,構建跨界融合的產業供應鏈生態。
(四)規范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
有條件的企業可加強與商業銀行、平臺企業等合作,創新供應鏈金融業務模式,優化供應鏈資金流,積極穩妥、依法依規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供應鏈核心企業應積極為上下游企業確認往來賬款的真實性,確保借貸資金基于真實交易。
(五)積極倡導供應鏈全程綠色化
以全過程、全鏈條、全環節的綠色發展為導向,優先采購和使用節能、節水、節材等環保產品、設備和設施,促進形成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產業供應鏈。
(六)積極融入全球供應鏈網絡
有條件的企業可瞄準全球價值鏈高端資源,建設全球和亞太供應鏈管理中心,拓展和完善國際貿易運營、資金結算、貨物分撥等功能,積極“走出去”開展對外貿易投資合作,構建全球供應鏈,提升全球資源配置效率。
三、企業申報條件
申報本市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申報企業在本市注冊且持續經營3年(含)以上;
(三)申報企業年營業收入原則上不低于1億元;
(四)申報企業應具有較高的供應鏈管理能力,建有業內較大影響的供應鏈平臺,供應鏈資源整合能力強,上下游協同合作企業不少于100家;
(五)申報企業具有獨立的供應鏈管理部門,較完善的供應鏈管理制度,較強的供應鏈人才力量;
(六)申報企業供應鏈創新應用取得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對行業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和示范帶動作用;
(七)申報企業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失信行為,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組織實施程序
(一)申報階段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生態環境、農業農村、金融、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本區企業申報。
申報企業需提交下述材料(一式四份):
1、《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申報表》(附件1);
2、《企業供應鏈創新案例》(附件2);
3、相關證明材料(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年度審計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上年度納稅證明,以及申報表、案例中相關報送內容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4、企業承諾書(附件3)。
(二)初審階段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生態環境、農業農村、金融、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對受理的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各區相關主管部門在《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申報表》上填寫推薦意見并蓋章。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匯總填寫《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申報匯總表》(附件4),并連同企業申報材料于2019年8月16日前報送市商務委。
(三)復審階段
市商務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市市場監管局、上海銀保監局、市金融工作局共同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通過競爭性擇優確定示范企業,并向社會進行公示。
(四)認定階段
經認定的企業,授予“上海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2018-2020年)”稱號。鼓勵各區研究給予相關激勵政策。
(五)推廣階段
經認定的示范企業應每季度上報企業供應鏈創新實踐情況。市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相關評估和實踐經驗的總結推廣等工作,進一步擴大效果。對不再滿足認定條件的示范企業,實施退出機制。
五、聯系方式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聯 系 人:朱冰心
聯系電話:23110640
傳 真:62751156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
聯 系 人:吳保峰
聯系電話:23112809
傳 真:63586461
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
聯 系 人:張璐璐
聯系電話:23112607
傳 真:63584564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聯 系 人:黃麗華
聯系電話:23115695
傳 真:63555603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
聯 系 人:張穎
聯系電話:23119625
傳 真:63584536
人民銀行上海分行
聯 系 人:宋誠
聯系電話:20897057
傳 真:58845066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
聯 系 人:吳征宇
聯系電話:64220000轉2336
傳 真:54236672
上海銀保監局
聯 系 人:晉欣怡
聯系電話:38569892
傳 真:68622849
上海市金融工作局
聯 系 人:唐瑩
聯系電話:23116268
傳 真:23116319
附件:1. 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申報表
2. 企業供應鏈創新案例
3. 企業承諾書
4. 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申報匯總表
5.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聯系方式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
上海市金融工作局
2019年7月24日
附件下載:
附件3企業承諾書.doc
附件1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申報表.doc
附件4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企業申報匯總表.doc
附件5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聯系方式.doc
附件2企業供應鏈創新案例.doc
來源:上海市商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