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節函〔2020〕345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有關單位: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公告2018年第26號)和《河北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冀工信節函﹝2019﹞531)要求,我廳組織開展了河北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推薦工作。經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初審、省廳組織專家評審和社會公示,確定了河北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推薦名單,現予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按照《關于印發《河北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冀工信節〔2020〕133號,簡稱《實施細則》)要求,加強對本轄區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工作的監督管理,并按要求做好工業固廢綜合利用評價情況的公示備案工作。
二、各評價推薦機構要嚴格按照《實施細則》要求開展評價工作,不斷健全管理制度,創新服務模式,增強服務能力,更好地服務和支持我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根據工作業績和市場需求情況適時對評價機構推薦名單進行動態調整。
附件:河北省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機構推薦名單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