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
為全面貫徹科技創新大會精神,落實《河北省農業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圍繞發展現代農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促進農業發展方式根本性轉變,打造農業高新技術聚集、高端人才聚集、科技企業聚集、新興業態聚集的農業科技園區,使之成為縣域農業經濟發展的戰略平臺。經研究決定,啟動2016年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省級農業科技園區應當符合《河北省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辦法》的基本要求。
(二)按照現代農業和創新驅動發展新要求,科技園區應當制定科學合理的園區建設三年規劃,園區核心區在2000畝以上。
(三)科技園區要有健全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地方政府應當牽頭組建科技園區建設領導小組,設立管理委員會,成立技術領導小組,應當有與園區建設規劃相配套的資金、人才、科技等規章制度,有相應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二、組織申報
(一)由設區市科技局負責轄區內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工作。
(二)已有省級及以上農業科技園區的縣(市、區)不再推薦申報。1個縣(市、區)僅限申報1個農業科技園區。規范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申報名稱如下:
河北 + 縣(市區)名稱 + 省級農業科技園區
三、備案管理
省科技廳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在現場考察的基礎上進行會議評估論證,通過論證的備案為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省科技廳將進一步加強對農業科技園區支持力度,強力實施農業科技園區提檔升級工程,70%的農業科技資金投向園區,70%的科技特派員服務于園區,70%的成果轉化在園區。
四、其他事項
請有關設區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做好推薦申報工作。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將農業科技園區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一式10份由歸口市科技局統一報送科技廳農村處,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hebeinykjyq@163.com。現場考察和會議評估論證時間另行通知。
聯 系 人:楊佩茹
電 話:0311-85881518
寄送地址:石家莊裕華東路105號省科技廳農村處
郵 編:0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