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印發《建設創新型縣(市、區)
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43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建設創新型河北的決定》(冀發〔2016〕29號),充分發揮各縣(市、區)在創新發展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因地制宜探索差異化的創新發展路徑,建設若干具有示范和引領作用的創新型縣(市、區),有力支撐創新型城市和創新型河北建設,省科技廳制定了《建設創新型縣(市、區)工作指引》。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創造的新經驗,請及時報告省科技廳。
已開展創新型縣(市、區)試點建設的地區(名單見附件1),請根據《指引》要求,進一步完善試點建設方案,做好新形勢下縣(市、區)創新發展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區域示范引領作用。請各設區市科技局按照《指引》要求,積極支持和推動縣(市、區)創新發展,省科技廳將結合我省創新驅動發展的整體部署,統籌區域布局,進一步推進創新型縣(市、區)建設,持續加大支持和推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