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
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211號)。現將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要求認真落實:
1.要以多種形式開展政策宣講,引導企業規范研發項目管理和費用歸集,確保政策落實、落細、落地。
2.稅務部門對企業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項目有異議的,應及時通過縣(區)級科技部門將項目資料送地市級(含)以上科技部門進行鑒定。
3.開展企業研發項目鑒定,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所需要的工作經費應納入部門經費預算給予保障。
4.《河北省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鑒定辦法》(冀科政〔2016〕22號)與《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211號)規定不一致的,按《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211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