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為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嚴格落實各單位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的重要部署,按照全市復工復產防控組專題調度會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間,根據“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監督指導本轄區勞務派遣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向用人單位輸送勞動者實名動態管理制度,切實把住用工安全的入口關,嚴防出現盲區死角,確保不出現任何閃失。具體要求如下:
一、管理范圍
1.機構范圍:本轄區取得《勞務派遣許可證》或《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勞務派遣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人員范圍:勞務派遣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用人單位輸送的勞動者,包括通過勞務派遣、人力資源服務外包、靈活用工以及職業中介服務等方式輸送的勞動者。
3.時間范圍:自2月28日起。
二、管理要求
勞務派遣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向用人單位輸送勞動者前,必須進行防疫排查,有武漢接觸史或密切接觸史,未過隔離期,或有疫情相關不適癥狀的人員,一律不得輸送給用人單位。目前在湖北的員工不得返京,其他地區返京人員嚴格落實居家或集中醫學觀察14天措施。必須督促指導用人單位降低人員住宿和辦公密度,每人辦公占有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集體宿舍原則上每間不超過6人,人均居住面積不少于4平方米,原則上不安排在地下空間居住。向用人單位輸送的勞動者,必須實施實名動態管理,登記以下5項重要信息:
1.勞動者姓名;
2.勞動者身份證號;
3.勞動者手機號;
4.用人單位名稱;
5.用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勞務派遣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需將動態管理5項信息數據報送至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督促指導轄區勞務派遣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時準確記錄相關信息,匯總后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信息報送時間和方式
1.報送時間:每3天為一個周期,報送一次信息,自3月2日(周一)起開始報送,第二次為3月5日,依次類推。報送截止時間為報送日下午4點前。報送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通知。
2.報送方式:將信息數據電子版發送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處。
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張曉媚,63167766。
郵箱:zhangxiaomei@rsj.beijing.gov.cn。
四、監督檢查
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由一名主管局長負責此項工作,并指派一名聯系人。3月2日報送首次數據時請同步報送主管局長和聯系人姓名及聯系電話。要切實加大對勞務派遣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存在問題的立查立改,不留隱患。對出現問題多、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勞務派遣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采取約談、媒體曝光等措施,對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吊銷或注銷相關許可資質。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對本通知落實情況及時開展督查,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消極應付的,將移交相關部門嚴肅問責。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