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開展城市公共服務類崗位安置本市農村地區勞動力培訓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發〔2018〕163號)要求,現將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和北京靜態交通豐臺投資運營有限公司申請公共服務類崗位安置人員培訓補貼資金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向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處反映。
公示時間:2019年8月15日—8月21日
附件:1.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安置人員培訓補貼公示表
2.北京靜態交通豐臺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安置人員培訓補貼公示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