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第五批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及前兩批名單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打造綠色制造先進典型,加快建設綠色制造體系,引領工業綠色發展,現就開展第五批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及前兩批名單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第五批綠色制造名單
請各縣區參照前四批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要求,組織企業、園區等開展申報工作,抓緊開展第五批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推薦工作。按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發布2019年工業轉型升級綠色制造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已申報的不再重復推薦,一并列入第五批綠色制造名單申報范圍。
各縣區要嚴格把控推薦質量,不得推薦近3年來發生較大及以上重大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完成整改、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企業。
請于2020年4月10日前將申請材料(項目匯總表、單項申請材料等,申請材料請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通知通告欄下載)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紙質材料一式五份,并隨附電子版材料。
二、復核已發布綠色制造名單
按照“每三年一復核”的原則,請組織對2017年發布的第一批、第二批綠色制造名單內有關單位的綠色發展現狀開展現場復核,重點核查其在近3年的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是否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是否存在注銷、停業等情況,是否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完成整改、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等情況。省廳擬于2020年4月底制造現場復核,具體適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做好推薦工作
1、綠色工廠。鼓勵根據本地區產業結構特點,在需要進一步加強綠色發展水平的行業中選擇一批基礎好、代表性強的企業開展綠色工廠創建。鼓勵家用電器、紡織、醫藥、食品、節能環保裝備制造、新能源裝備制造、資源綜合利用、再制造等行業加快創建綠色工廠。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銅冶煉、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電石、燒堿、焦化、鐵合金等高耗能行業所推薦企業的能耗水平原則上應達到或優于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2、綠色設計產品。本批綠色設計產品申報范圍和相應標準請登陸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在“綠色設計產品標準清單”中查看,申請產品僅限清單中載明標準的產品。根據標準具體要求,編寫綠色設計產品自評價報告。
3、綠色園區。綠色園區建設重點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要求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水平高,鼓勵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單位開展綠色園區建設工作。
4、綠色供應鏈。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示范申報范圍涵蓋汽車、航空航天、船舶、電子電器、通信、大型成套裝備機械、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建材、電子商務、快遞包裝等行業中代表性強、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的核心企業。
(二)指導企業選擇好第三方評價機構
開展綠色制造體系相關評價工作的第三方機構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一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具有開展相關評價的經驗和能力。二是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開展評價工作的辦公條件,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三是從事綠色評價的中級職稱以上專職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環境、生態、系統評價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50%;評價機構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評價程序,熟悉綠色制造相關政策和標準規范。四是具備開展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等領域評價的能力,近五年主導或參與綠色制造相關評審、論證、評價或省級以上科研項目,或國家及行業標準制定、綠色制造相關政策制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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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