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基金字〔2019〕48號
2019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重點研究專題資助項目名單已公告,對于不資助項目,依托單位和申請人可登錄“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工作系統”查詢。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申請人對不予資助決定有異議的,可通過依托單位以書面形式向市基金委提出復審申請?,F將復審申請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項
復審的目的是對項目評審過程中出現的違反《管理辦法》的程序性失誤進行糾正。對評審專家的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不得作為提出復審申請的理由。
二、復審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對不予資助的決定有異議的,自收到決定之日起15日內通過依托單位以書面形式向市基金委提出復審申請。復審申請受理時間自2019年9月24日開始,到2019年10月8日17時截止。復審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人填寫提交
申請人登錄依托單位工作系統(https://nsfapp.bjkw.gov.cn/bjnsfweb/),填寫復審申請書,經預覽后提交至依托單位。
2.依托單位審核
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登錄依托單位工作系統(https://nsfapp.bjkw.gov.cn/bjnsfweb/),對不資助項目復審申請進行審核。
3.復審申請打印、提交
復審申請人將通過單位審核(帶有版本號)的復審申請書打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掃描形成1個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并以“依托單位名稱+申報編號”命名,于2019年10月8日17時前發(fā)送至yangyangliu2016@126.com,逾期不受理。紙質申請材料蓋章原件請依托單位留存?zhèn)溆茫劳袉挝粦攲λ峤粡蛯彶牧系恼鎸嵭院陀行载撠煛?/p>
4.基金辦審查
基金辦將對復審申請進行初步審查,對于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復審申請不予受理:
(1)對評審專家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而提出復審申請的;
(2)非項目申請人提出復審申請的;
(3)提交復審申請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截止日期的;
(4)復審申請手續(xù)不完備的。
對于受理的復審申請,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將自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60日內組織專家完成審查。原決定符合評審規(guī)定的,予以維持,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原決定不符合評審規(guī)定的,撤銷原決定,重新組織評審,并將評審結果書面告知依托單位和申請人。
特此通知。
聯 系 人:劉 楊 蘇佳利
聯系電話:66160871
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