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根據《關于推進北京市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指導意見》(京經信發〔2019〕86號)相關要求,為有效發揮政府財政資金作用,創新企業服務模式,2020年我局安排第一批“專精特新”服務券(以下簡稱服務券)發放給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發券時間:
8月26日10:00 —8月28日 16:00
2.發券額度:
服務券發放額度分配:第一批為800萬元,后續批次發放根據前序批次回收額而定。
3.申領原則:
企業于規定的服務券發放時間登錄服務券系統,(https://www.smebj.cn/ncms/zjtx/zjtx.html) 按需申領服務券,每張服務券的面額為1萬元,可多張申請、疊加使用,每批次每家企業可申領至多不超過20萬元的服務券(企業一年可使用的服務券額度上限為不超過20萬)如當批次額滿則停止申領。
4.使用支付:
持有服務券的企業應在服務券有效使用期內(30個自然日)在服務券系統選擇服務產品下單、打印服務申請記錄。
企業未在服務券有效使用期內下單、打印服務申請記錄,系統將自動收回其領到的服務券額度,不占用該企業當年使用額度。
5.核實兌現:
服務商收取企業的服務券后,可向我市服務券承辦單位(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提交相關材料申請核實兌現。
服務商須嚴格按照規定做好服務券工作,如在服務過程中有惡意串通、制造虛假材料騙取服務券補助資金和欺詐服務對象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全部服務券兌現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