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基金字〔2018〕25號
為做好2018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對外合作交流活動基金項目申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按照北京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要求,為活躍京區學術氛圍,對外合作交流活動基金工作重點培育一批具有基礎研究特色的高端國際學術品牌會議,以把握科技前沿動態、吸引國際學術領軍人才、促進跨學科交流與合作、提供決策支撐,以期成為推動實質性國際合作的有效抓手,并對市科委國際學術交流季活動提供支撐。
一、項目申請
(一)申請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申請人應承擔過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應在會議的組織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中擔任重要職務,所在單位應為市基金注冊的依托單位且為會議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
2.會議召開時間為2019年1月-2019年12月。
3.會議舉辦地應為北京(京津冀區域協同創新發展的國際學術交流會議可在天津或河北舉辦)。
4.應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境內外知名專家與會做報告,原則上國際專家在主要報告人中比例不低于10%。
(二)優先資助條件
1.為進一步鼓勵國際學術會議樹立品牌影響力,滿足下述條件之一的,給予優先資助,并優先推薦申請市科委國際學術交流季項目:
(1)主辦單位為國家或北京重點實驗室、國家或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外知名高校或國際學術組織參與主辦或協辦;
(2)邀請的國外專家在領域內國際知名度高,其個人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國際影響或具有國際領先的技術優勢,例如國際獎項得主、國家院士級學者、國際學術組織重要學者、國際會議主席或組委會成員、國際期刊主編、高水平論文作者等;
(3)國內外專家、學者在國際學術會議推動下已形成實質性國際合作,包括訪問交流、合著論文等,會議結束后境外知名專家在京科研機構做短期科研交流。
2.為了推動新興學科開展交流,優先資助首屆舉辦且有望打造成為高端品牌的國際會議。
3.國際學會系列會議首次在中國舉辦予以優先資助。
注:對于已獲得4次資助的系列學術會議,由于其品牌效應已經顯現,不再提供經費支持,經項目負責人申請并獲得市基金委同意后,可標注市基金資助(請在項目申請書中列出歷屆會議受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對外合作交流活動基金資助情況)。
(三)會議組織要求
1.資助會議要求必須包含圓桌形式的前沿討論會,由執行主席主持,部分高水平專家參與,要有明確、寬窄適度的討論主題,重點厘清本領域研究現狀、未來應重點關注的科學前沿方向、關鍵科學問題,為凝練北京在該領域相關研究方向的研究目標提供支撐,并在會后形成前沿科技報告。
2.會議組織機構應包括組織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并聘請學術造詣高、在本領域有較大影響并有一定號召力和組織能力的專家學者擔任執行主席,主要負責會議主題及分議題的確定,高水平大會報告專家的遴選,主持、引導會議深入展開,及時提出關鍵問題進行討論。項目申請人可作為執行主席之一。
(四)資助方式
資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項(主要用于邀請國際專家),擬資助10項左右。
(五)資助領域
會議內容應聚焦基礎研究領域,重點圍繞以下科學前沿需求和北京優勢領域予以資助。具體如下:
科學前沿需求:人工智能、新一代移動通訊、集成電路、醫工交叉、腦科學、精準醫學、新材料等;
北京優勢領域:新能源智能汽車、軌道交通、智能交通、智能裝備、資源環境等。
二、項目受理
項目申請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電子申請書
1.申請人撰寫(10月24日至11月15日16:00)
申請人于2018年10月24日后通過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網站(http://kw.beijing.gov.cn/jjb/)經“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網絡化工作平臺”登錄依托單位工作系統,按相關要求與提示撰寫申請書,并請于11月15日16:00前通過該系統將電子申請書提交依托單位審核。如有會議通知或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會議批件等材料,應作為附件掃描后上傳至系統。
2.依托單位審核(10月24日至11月19日12:00)
依托單位對本單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及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書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
提示:依托單位應重點審核申請項目是否設置圓桌形式的前沿討論會獨立單元,及對本領域優勢團隊、研究現狀和前沿方向討論的計劃安排情況。通過依托單位工作系統可將存在問題的項目退回申請人修改。
3.依托單位提交(11月15日至11月19日16:00)
依托單位通過依托單位工作系統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提交電子申請書。
(二)紙質申請書
1.打印申請書(11月20日至11月26日12:00)
依托單位可于2018年11月20日后組織申請人通過依托單位工作系統打印紙質申請書并完成簽字蓋章手續。請依托單位提醒申請人妥善安排好打印申請書的時間。
2.集中接收申請書(11月20日至11月26日16:00)
我辦于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16:00前集中接收依托單位統一報送的紙質申請書(過時不接收)。要求如下:
(1)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原件是指經單位簽字蓋章后并帶有申報編號、條形碼、版本號及水印的紙質申請書。如有附件材料,其紙質版應同申請書一并提交。
(2)提交申請時需提供加蓋本單位公章的申請項目清單,該清單可通過依托單位工作系統打印。清單上所列項目應與所提交的紙質申請書一致,若提交紙質申請書項目數量少于申請項目清單中所列項目數量時,需在此清單中注明未提交紙質申請書項目的數量、申報編號、項目名稱、申請人姓名和未提交原因。
(3)不接收郵寄的紙質申請書。
接收地點:海淀區四季青路7號院2號樓311-1室
三、項目批準與驗收
1.市基金向資助項目所在單位發放“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對外合作交流活動基金資助項目批準通知書”,并給予撥款。
2.交流活動舉辦完后一個月內通過“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網絡化工作平臺”登錄“依托單位工作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寫并提交相關驗收材料(包括前沿科技報告、交流活動總結、項目經費決算表等,需要介紹交流活動促進國際學術領軍人才對接情況及與國際組織合作情況),同時需提交一份紙質版驗收材料,并向市基金辦推薦10名符合條件且有意參與基金工作的海外專家。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任倩 郭鳳桐
聯系電話: 66158607 66154813
五、依托單位工作系統技術支持
聯系電話:58858689 58858680
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