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9年8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指出,要發揮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照《關于推進北京市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指導意見》(京經信發〔2019〕86號)要求,我局組織開展了第一批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審查和評審工作。前期已將擬通過名單予以公示,經履行有關程序,第一批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已經確定,現予以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當年可再次申報。
二、為更好地給企業提供精準服務,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須按照有關要求,定期報送企業經營數據和相關情況,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我局對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復核一次,對不合格的予以撤銷。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