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制定的《河北省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試行)》(冀科計〔2016〕22號),我廳已分兩批次發放科技創新券。為鼓勵更多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團隊申領科技創新券,使政策惠及更多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團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在河北省境內注冊,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營業收入2000萬以下,管理規范,無不良誠信記錄;創新創業團隊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不具備法人資格,且尚未注冊企業;二是入駐市級以上眾創空間。
二、支持范圍 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團隊與創新服務提供機構開展的測試檢測、合作研發、委托開發、研發設計、購買技術方案等創新相關活動。
三、創新券申領 有意向開展科研合作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團隊登錄河北省科技創新券申報平臺(網址:http://cxq.hebkjt.cn)填報相關信息。
各審核發放機構,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領科技創新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