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經信委發〔2017〕75號
各區經濟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制造2025>北京行動綱要》重點發展領域和產業技術路線要求以及《北京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2016年版)》等有關文件要求,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工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推動傳統產業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積極鼓勵企業通過持續實施技術改造,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加快形成以高精尖產業為核心的新型產業體系,現組織開展2017-2018年技術改造儲備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重點方向
申報項目應符合《<中國制造2025>北京行動綱要》《北京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2016年版)》文件中的重點發展領域和方向。鼓勵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重點支持存量企業瞄準國際同行業標桿從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節能降耗、降污減排、清潔生產、質量提升、服務型制造等重點方向開展技改升級,全面提升產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鼓勵具備技改協同配套一體化能力的企業聯合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主體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從事生產經營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申報單位近三年內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上無嚴重失信記錄。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原則上無連續虧損現象(處于建設期內的新建企業除外)。
3.聯合申報項目相關成員單位均應符合上述要求,牽頭申報單位應為項目實施和投資主體,審核后投資額應超過聯合申報項目投資的30%。
(二)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含聯合申報項目)應為在建或擬于2017年底前開工建設項目,在建項目開始時間應在2017年1月之后,原則上實施周期不超過3年,對于市政府批準的重點項目、含建筑工程的重大項目或GMP認證要求的醫藥項目可適當延長。
2.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500萬元,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聯合申報項目總投資不低于3000萬元。
3.項目應具有完整、詳細的實施方案。
4.項目完成核準或備案,涉及土地、環保和建筑施工的項目各項手續齊備。
5.聯合申報項目的各成員單位應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或合同,明確各方職責和義務;項目實施方案應包括項目整體方案以及各子項目實施方案。
6.申報項目只能選擇一種支持方式,包括撥款補助、貸款貼息、融資租賃補貼等,申報單位需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明確。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書面申報材料統一按照A4紙型膠訂制作,一式三份。
2.書面申報材料封面及騎縫處應加蓋項目單位公章,聯合申報項目應加蓋聯合申報單位公章。
(二)受理時間
項目采取區經濟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和企業直報兩種方式,應于2017年10月13日前報至市經濟信息化委產業規劃發展處。
(三)受理地點及聯系方式
紙質資料報送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六號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產業發展規劃處。
聯系方式:57587506
附件: 2017年高精尖產業技術改造項目實施方案(參考格式)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