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根據《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評價管理辦法》《北京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新創業示范基地評價管理辦法》要求,我局經復核、公示,現將復核情況通知如下。
在第一、二批市級中小企業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中,100家通過復核(47家示范平臺、53家示范基地),10家未通過復核(8家示范平臺、2家示范基地)。取消未通過復核單位的“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北京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稱號。
附件:1.第一、二批市級中小企業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通過復核名單
2.第一、二批市級中小企業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未通過復核名單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