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市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科技創新,提升全市國際科技合作水平,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采取直接補貼的方式,對聯合研發課題進行支持。現就2018年度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
支持我市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企業與以色列或芬蘭相關機構在已有合作基礎上,圍繞雙方共同關切的重點領域,針對關鍵技術環節開展合作研發。申報單位應本著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尊重知識產權的原則同外方合作伙伴開展實質性合作。
二、支持對象
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并鼓勵企業與科研單位聯合申報。
三、支持條件
1、機構性質:在北京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企業等;
2、信用等級良好:申報單位應符合市科委信用管理要求,無不良誠信和違法記錄;
3、布局領域: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電路、醫藥健康、智能裝備、節能環保、新能源智能汽車、新材料、人工智能、軟件和信息服務及科技服務業等;
4、技術先進性:聯合研發技術符合北京市重點發展方向,技術性能指標、適用性、經濟性等方面處于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
5、資金投入:對聯合研發有明確的資金投入計劃及自籌資金來源;已獲得外方政府資助的課題優先考慮;
6、合作基礎:雙方已簽訂有相關合作協議或意向書(在生效期內);協議中應明確雙方在合作研發中的貢獻和分工;
7、知識產權清晰:雙方合作協議或意向書中應包括知識產權專門條款。否則,雙方應另行簽署明確的知識產權協議;
8、預期效益:合作研發計劃具備可行性,預期經濟和社會效益特別明顯。
四、評定程序
課題評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公開征集-資格審查-專家評審-主任辦公會審定-網上公示”的流程進行。
五、經費及期限
課題資金資助采取直接補助的方式,一次性撥付支持經費,支持額度不超過100萬元/項。支持經費不超過課題總投資的50%。
課題執行期為2年。
六、績效管理
1、課題立項后需連續3年向市科委報送課題年度報告;
2、課題經費由承擔單位按照《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經費管理辦法》統籌安排使用,課題經費應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承擔單位有義務配合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部門完成項目績效評價、績效審計及績效跟蹤等工作。
七、報送材料
課題申報單位依據市科委通知要求,報送申報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申報材料應包括:
1、《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聯合研發課題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企業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材料復印件(蓋章);
3、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會計年度財務報表(可能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現金流量表等);
4、能夠證明雙方已有合作基礎相關附件材料(可能包含合作協議、獲得外方政府資助的證明文件等)。
請課題申報單位認真填寫《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聯合研發課題申請書》,簽字蓋章后與附件材料裝訂一式7份,于2018年7月20日18:00前報送至受理單位,電子版請發送至bjkwhzc@mail.bsti.ac.cn。
聯系人:
北京市科委國際合作處:馬慧慧 聯系方式:88546387
北京市科委國際合作處:楊頌 聯系方式:66153430
八、受理單位
北京市科委國際合作處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路7號院2號樓101室
郵編:100195
電子郵箱:bjkwhzc@mail.bsti.ac.cn
傳真:88546387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委國際合作處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