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區改發局、各國家高新區管委會,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冀科資規〔2020〕1號),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利用科技創新服務資源開展創新活動,現向社會公開征集省科技創新券創新服務提供機構。此次征集對象為非自動獲得資格的創新券服務提供機構,具體如下:
一、申報條件
創新服務提供機構負責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服務,創新服務提供機構主要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中遴選,自愿申報,擇優確定。申報單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夠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技術開發、技術轉讓、試驗測試、創新方法培訓等創新服務的省內外高等院校或其所屬學院、機構、研發平臺等;
2.能夠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技術開發、技術轉讓、試驗測試、創新方法培訓等創新服務的科研院所或其所屬機構、研發平臺等。
二、申報材料
1.機構簡介(包括基本情況、科研人員、科研水平、提供服務內容等);
2.申報單位或依托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件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登記證;
3.其它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三、申報流程
1.注冊。在河北省省級科技創新券信息管理平臺www.hebcxq.cn首頁注冊,填寫資料,注冊創新服務提供機構賬號。
2.申報。登錄創新券管理系統,選擇菜單中的【審定申請】,按要求填寫信息,上傳相應資料,進行提交。
3.審核。科技廳組織工作機構在信息平臺上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可通過創新券管理系統查看。
請各歸口管理部門認真組織轄區內高校、院所等單位積極申報,省科技創新券信息管理平臺定期開放此項功能并進行分批審核,此次征集申報時間截至2021年3月31日。其他類別創新服務提供機構將視情況征集并另行通知。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