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法規處對節后疫情防控期間的有關行政復議事項告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我廳法規處暫停當面解答申請行政復議咨詢,暫停接收申請人當面遞交的行政復議申請材料,恢復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二、申請人咨詢行政復議相關問題,可撥打咨詢電話(0311-66908063,15511186479)獲得相關幫助。
三、疫情防控期間,申請人向我廳申請行政復議的,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提出。郵寄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維明北大街118號(郵編050051),收件人:法規處,聯系電話:0311-66908063。請在信封上或者郵件封套上注明“行政復議申請”字樣,申請書應載明申請人的具體聯系方式和郵寄地址。
四、對于申請人因疑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隔離或者治療,或者身處受疫情影響暫停交通的地區無法及時提交行政復議申請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的規定計算行政復議申請期限。
五、對于行政復議審理期間,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因前述原因不能參加行政復議,或者因采取疫情防控應對措施,行政復議審理活動不能正常進行的,行政復議機構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依法中止行政復議。
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不便的,敬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