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和《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基金辦”)將開展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以下簡稱“依托單位”)注冊申請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托單位注冊申請的有關事項
1. 具備下列條件的機構,可以申請注冊為依托單位: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學研究機構、醫院、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及具有基礎研究條件的企事業單位;
(2)具備完善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制度;
(3)具有專門的科研管理機構和科研管理制度。
具有基礎研究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是指:有明確的研究開發方向,符合國家及本市的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有固定的場所、儀器設備及其它必需的科研條件。從事研究開發活動人員占機構總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10%。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有銷售收入的企業上年度研發經費投入不低于當年銷售額的5%;無銷售收入的企業上年度研發經費投入不低于注冊資金的20%。
不受理政府機關、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的注冊申請。
2. 已經注冊為依托單位的,不需重新申請注冊。
3. 擬申請注冊為依托單位的,均需按本通知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經基金辦審核通過后成為依托單位。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申請人,不能申請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4. 2017年度依托單位注冊申請的受理工作,自2017年3月28日開始,至4月27日16:00截止(法定節假日不辦公)。其中:3月28日-4月25日受理電子版注冊申請材料,通過審查的單位于4月27日16時前打印并提交紙質版注冊申請材料。
5. 申請依托單位注冊時須提交的申請材料如下:
(1)由系統生成并打印的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申請書(以下簡稱“注冊申請書”);
(2)獨立法人資格證書(如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副本的復印件;
(3)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的復印件。
其中(2)、(3)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并請在復印件的正面標注“此復印件僅供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使用,他用無效”字樣(覆蓋在證件中的部分非關鍵字上)。申請單位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二、申請注冊程序
1. 填寫并提交電子版注冊申請材料:登錄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網站,通過“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網絡化工作平臺”進入“依托單位注冊申請系統”,填寫并提交注冊申請。
申請單位在提交電子版注冊申請材料3個工作日后,可進入“依托單位注冊申請系統”查看審查是否通過。
2. 紙質版注冊申請材料的報送:通過基金辦審查的申請單位,登錄“依托單位注冊申請系統”打印注冊申請書1份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科研處等非法人章無效),紙質版申請書應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單位須于4月27日16時前將完整的申請材料送交至基金辦。
三、聯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路7號院2號樓311室
郵政編碼:100195
聯 系 人:王新 郭鳳桐
聯系電話:66155774 66182442
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