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引導、管理和服務,根據《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評估辦法(試行)》,我委對2011年度、2012年度認定的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開展了評估工作。現將評估結果進行公示。具體結果見附件。
單位和個人如有異議,請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提出異議應以事實為依據,內容具體詳細,并盡可能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對于單位和個人反映的問題,我們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異議材料請簽署聯系人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永平 66158339
附件: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評估結果(2011年度、2012年度).doc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