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會議精神,做好北京市2017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和《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有關規(guī)定,推薦工作正式啟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和條件
征集的候選項目需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自然獎、發(fā)明獎和進步獎應是近五年獲得北京市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的項目。此外,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推薦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于2014年1月1日前公開發(fā)表,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2.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推薦。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
4.2015年、2016年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項目完成人(創(chuàng)新團隊除外)。
二、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1.各項目完成單位進行自評,符合要求者可作為候選項目,于2016年11月14日起登錄北京市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候選項目征集系統(tǒng)(http://www.bjjlb.org.cn/kwgjj2017),準確、客觀填寫申報書。
2.申報的項目應在申報單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
3.書面材料包括:①申報書1份(在線打?。匀华?、發(fā)明獎項目加蓋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公章,進步獎項目加蓋第一完成單位公章;②項目公示情況說明(見附件)。
三、截止時間
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21日上午12:00;書面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22日上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及電話:劉 慧 66186832(66188227)-603
通訊地址:海淀區(qū)四季青路7號院2號樓231室(請注明“推薦國家獎材料”)
郵政編碼:100195

附件:擬申報2017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候選項目公示情況說明.doc
市科委計劃處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