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充分發(fā)揮院士智力作用的若干措施》(冀才辦﹝2020﹞3號),為進一步加強和推動全省院士智力引進工作,拓寬院士智力引進渠道,經(jīng)研究,河北省科技廳組織開展河北省院士合作重點單位建設工作?,F(xiàn)將2021年度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院士合作重點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備法人資格,生產(chǎn)經(jīng)營和事業(yè)發(fā)展具有較大規(guī)模,經(jīng)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二)建有專門的研發(fā)機構,擁有一支水平較高、結構合理,創(chuàng)新能力較強的科研團隊。
(三)具備較為完善的、能夠支撐與院士及其團隊開展合作的軟硬件環(huán)境和研發(fā)條件。
(四)已與院士及其團隊建立合作關系,在決策咨詢、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培養(yǎng)人才及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等方面成效顯著,取得良好經(jīng)濟社會效益。
(五)下一步與院士及其團隊的合作,有明確的目標方向和科研任務,并與1名以上院士簽署相關合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合作、擔任客座教授/顧問、學術職務、合作導師等形式),合作期原則上不少于3年。
二、申報程序
(一)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由申報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河北省院士合作重點單位申報書》;
2.申報單位與院士合作協(xié)議書;
3.上年度財務審計報表及研發(fā)投入證明;
4.其他證明合作基礎的材料。
(二)各市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對申報單位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核實申報材料,提出推薦對象名單并說明推薦意見報省科技廳。
三、有關要求
(一)今年的推薦工作,優(yōu)先推薦曾被認定為省級院士工作站、目前仍與院士保持合作關系的單位;明確予以保留的院士工作站建設單位不再推薦;2018年至2020年,獲得過省科技廳院士工作站建設專項支持的單位暫不推薦。
(二)申請單位認真填寫《申報書》,內(nèi)容實事求是,完整準確,并提供相關附件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三)請于2021年2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并附電子版),統(tǒng)一報送廊坊市科技局機關黨委 。
聯(lián) 系 人:張秀艷、劉靜
聯(lián)系電話:0316—5212190
郵箱地址: lfkjjrsk@163.com
通信地址:廊坊市新華路華園里1號號(304房間)
郵 編:0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