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8日,市科技局印發了《邯鄲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根據國家最新科技體制改革精神,借鑒我省和先進地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經驗,結合我市實際,市科技局起草了《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分為以下9項內容:
一是總則。明確了《管理辦法》出臺的目的、意義和適用范圍。
二是項目種類。主要包括重點研發計劃、科技成果轉化計劃、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計劃、研發投入引導計劃等四類計劃。
三是組織管理及職責。項目管理的主體包括:市科技局、項目歸口管理部門、項目承擔單位、項目管理第三方專業機構和評審專家,并明確了各個項目管理主體的職責。
四是項目遴選。項目的遴選主要有社會申報、專項組織和定向征集等方式。探索實施科技計劃項目“揭榜掛帥”組織方式。項目遴選程序原則上包括編制與發布申報指南或通知、項目申報、項目評審、黨組會研究、項目公示下達計劃、簽訂項目任務書。重大項目要現場考察。
五是實施管理。建立以項目承擔單位自我管理為主的過程管理制度,對項目變更、終止等情況做出了說明。
六是驗收管理。對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方式、驗收程序、驗收結論和項目撤銷進行了明確說明。
七是經費管理。項目經費必須實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項目承擔單位要嚴格履職盡責,建立和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
八是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誠信管理,對于在項目立項、實施、執行和驗收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等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九是附則。市科技計劃中各專項的管理,可根據專項的特點,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