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局、財政局、審計局、行政審批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銀保監分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公共服務局、綜合執法局、規劃建設局:
為全面貫徹李克強總理重要講話和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根據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的分工方案》(冀政辦字〔2021〕75號)要求,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九部門決定聯合開展治理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堅決清理整治各種違規收費,嚴厲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治理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是持續增加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舉措,是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履職盡責,聚焦社會和企業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集中力量清理規范行政事業單位、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交通物流、水電氣暖公用事業企業和商業銀行等領域的收費秩序,大力查處涉企違規收費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二、重點領域
(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收費。繼續鞏固省立涉企行政事業收費清零成果,堅決整治行政機關將職權范圍內的公務活動變無償為有償進行收費或轉移到其他單位進行收費等亂收費行為,嚴控非稅收入不合理增長。重點關注城市道路占用費、不動產登記費和電子政務平臺收費等領域收費行為,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標準收費,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不執行收費減免優惠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審計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二)中介服務收費。編制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明確設定依據、對應行政許可事項及其審批層級、審批部門。重點監管具有一定行政資源和壟斷性的中介機構,依法查處行政機關指定或推薦中介服務機構、將其自身應承擔的中介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中介機構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以及在行政審批、補貼申領等過程中既充當“裁判員”又充當“輔導員”收取不合理費用等行為。(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省審計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三)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要按照《民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發〔2021〕52號)要求,重點對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等15項違規行為進行清理規范和專項整治,全面規范和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合理合法收費。(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四)交通物流領域收費。加強海運價格監測,強化海運口岸收費監管,督促港口服務企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規范船代、貨代、堆場、報關等中介機構和港口、檢驗檢疫環節收費行為。重點查處機場、鐵路領域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以及對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依職責分工負責)
(五)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收費。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全省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21〕31號)精神,重點加強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工程安裝、驗收接入、維護維修領域的收費監管,指導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全面落實收費公示制度,督促停止收取國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著力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收取不合理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依職責分工負責)
(六)商業銀行收費。繼續圍繞《中國銀保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貸融資收費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18號)要求,對商業銀行分支機構進行抽查檢查。重點查處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強制服務、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利用貸款優勢地位轉嫁抵押登記費、押品評估費,不落實國家及總行層面規定的中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等行為。檢查過程中要推動商業銀行落實主體責任,指導商業銀行自查自糾、退費整改,主動為企業融資減輕負擔。(河北銀保監局、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審計廳依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行動,要專人負責、密切配合、協同行動,組織執法骨干力量開展抽查檢查,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宣傳引導。專項行動過程中要寓服務于監管,向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宣講涉企收費政策,促進涉企收費事項公示制度落實。要強化收費主體的合規意識,激發自查自糾、主動規范整改的內生動力。對檢查中發現的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亂收費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發揮震懾作用。
(三)加強信息報送。請各地各部門于2021年11月25日前形成有治理成效、有政策建議的書面報告,與《治理涉企收費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和至少2個可公開典型案例,分別報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河北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民政廳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審計廳 河北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北監管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