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漁業主管廳(局):
為加強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監管,規范和引導示范區持續健康發展,充分發揮示范區典型示范和輻射帶動作用,根據《農業部關于創建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的通知》(農漁發〔2015〕18號)、《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農漁發〔2017〕59號)等有關文件要求,我部研究制定了《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年度評價及復查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如存在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聯系人:吳珊珊;
聯系電話:010—59192934;
電子郵箱:zihuanchu@126.com。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