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財政局中共天津市委宣傳部天津市商務委關于轉發《關于申報2018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大項目方面)轉移支付項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財政部辦公廳、中共中央宣傳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申報2018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大項目方面)轉移支付項目的通知》(財辦文〔2018〕13號,以下簡稱《通知》,詳見附件1)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就2018年度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申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符合《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文資〔2012〕4號)以及《通知》規定范圍和條件的單位,凡申請專項資金支持,請于2018年4月11日前,正式報送申請報告并提交《通知》規定的相關材料(一式五份,附掃描文件)和項目申報單位承諾書(詳見附件2),逾期不再受理,其中:推動影視產業發展類項目請報送市委宣傳部;推動對外文化貿易發展類項目請報送市商務委。
二、各有關單位應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申報專項資金,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根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文資〔2012〕4號),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不納入申報范圍,專項資金不予支持:
(一)申報項目存在重大法律糾紛的;
(二)未按規定報告以往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
(三)受補助項目經績效評價不合格未按要求整改的;
(四)因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處罰未滿2年的;
(五)違反《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文資〔2012〕4號)規定,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
附件:
天津市財政局 中共天津市委宣傳部
天津市商務委
2018年4月9日
(聯系人:市委宣傳部 張 卓,聯系電話:83609507
市商務委 孫 帥,聯系電話:58665651
市財政局 朱長安,聯系電話:23303756)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1.關于申報2018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大項目方面)轉移支付項目的通知 2.項目申報單位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