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務委關于征集我市企業參與2018—2019年度境外服務貿易類展會項目的通知
各區及開發區、保稅區、濱海高新區、中新生態城服務外包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天津市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十項措施》(津商務外包〔2017〕8號)有關內容,結合商務部重點支持的境外服務貿易類展會活動項目,市商務委決定對2018—2019年度我市已參加或計劃參加的境外服務貿易類展會項目進行征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征集對象
在我市注冊的企業或機構,已于2018年參加或在2019年底前計劃參加的境外主要服務貿易類展會(附件1)活動項目。如展會未在附件1所列,但對核心業務或市場拓展有重要價值的,請填寫附件2,單獨提出申請。
二、項目征集條件
(一)參加展會的項目單位須為在本市注冊的獨立法人,財務制度健全,會計信息完整,納稅狀況正常,社會信用良好,近3年以來無違法違規記錄,未被納入異常信用記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二)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服務外包信息管理應用”備案并按要求填報所涉年度相關業務數據。
三、項目提供材料
(一)2018年已經參加并結束展覽的項目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或者“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項目說明書(包括:企業名稱、項目名稱、展覽簡介、參展情況、參展效果、參展費用或預算等)。
3.參展項目資料
(1)參展項目的合同(需有展位費的金額)。合同為非中文的,要求翻譯為中文文本。
(2)往、返大交通票據(機票、火車票、船票)及行程單,出發及到達地及時間應標注清楚。
(3)參展人員的護照信息(首頁、簽證頁、境內外的出入境記錄頁等)。
(4)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發票)復印件、支付憑證(銀行付款水單/現金支付憑證),如外匯付款則應提供銀行付匯水單、信用卡支付應提供刷卡記錄。
(5)展位圖。
(6)展會活動的照片或影像資料。
注:除合同外,其他涉及外文的,應同時提供中文譯文(主要部分翻譯),如:航班起落地及時間應翻譯并標注清楚。
(二)2018年或2019年擬參加展覽的項目
1.參展方案。
2.境外展會的網址鏈接及展會簡介。
3.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服務外包信息管理應用”備案并按要求填報所涉年度相關業務數據的打印件。
(三)對未列入附件1,但對我市企業或機構有重要價值的展會
除以上(一)或(二)中資料外,需提交入庫申請(附件2),列明展會名稱以及對企業或機構的重要價值。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需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
四、征集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項目征集
2018年9月30日前,申請單位將項目材料報市商務委服貿處(天津市和平區大沽北路158號313室)。
(二)項目評審
市商務委對項目進行評審。審核過程中,將查驗部分申報材料原件。市商務委認為有必要,可委托第三方進行項目審核。
(三)確定審核結果
市商務委根據審核結果確定項目名單,在天津商務網(http://shangwuju.tj.gov.cn/)公示,無異議后,列入《天津市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十項措施》(津商務外包〔2017〕8號)支持項目庫。
五、有關要求
入庫項目將有資格享受《天津市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十項措施》(津商務外包〔2017〕8號)政策支持。各相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本次項目征集工作,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組織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請。
附件:
2018年8月10日
(聯系人:服務貿易處 張洋;聯系電話:58665632)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1. 境外主要服務貿易類展會名單
2. 境外其他服務貿易類展會項目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