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務委員會 天津市財政局關于開展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商務、財政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供應鏈物流鏈創新的精神,根據《商務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供應鏈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工作部署,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啟動天津市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建設和支持內容
天津市供應鏈體系建設專項資金將積極發揮引導作用,重點支持物流標準化、供應鏈平臺、供應鏈體系建設中的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對于納入支持范圍的項目,給予適當的財政資金扶持,重點支持以下方面:
(一)推廣物流標準化,促進供應鏈上下游銜接
在推進標準化托盤(周轉箱)循環共用的基礎上,重點支持快消品、農產品、藥品、電商等領域具有影響力的品牌供應商、連鎖商業、電商平臺、農產品流通企業、托盤運營服務商、物流服務平臺以及第三方物流企業等主體,通過開展供應鏈體系建設,從標準托盤1200mm×1000mm循環共用和全球統一編碼(GS1)商品條碼為切入點,帶動物流上下游相關設施設備的標準化銜接,提高物流鏈標準化、信息化、智能化、協同化水平。
1、支持標準托盤循環共用。一是大力推行標準托盤租賃和交換(不支持用戶自購),對租賃帶有全球統一編碼標識(GS1)1200mm×1000mm托盤租賃費予以支持,每個項目財政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且不超過500萬元。對托盤生產商生產帶有“ktp”認證標識的托盤,所發生的認證費用予以全額補助,二是大力推行帶板運輸,帶動標準托盤廣泛應用。推動品牌供應商和連鎖商業、電商平臺對接,推廣從生產端到銷售端的整托下單、帶板運輸和信任交接;推廣“集團整體推進”、“供應鏈協同推進”、“社會化服務推進”、“平臺整合推進”等模式,對通過托盤運營服務商(生產商)租賃托盤并開展帶板運輸行為的企業,按真實有效的轉移板次予以每板次10元的補貼,補助項目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三是大力推廣回購返租,加速非標托盤轉換。推廣“回購+返租”模式,(回購返租是指托盤服務商與用戶達成協議,回收托盤使用商的非標托盤,再根據用戶的實際用量,將標準托盤返租給使用商),對托盤服務商因回購返租發生的費用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50%的補助,且不超過500萬元。四是大力推動運營服務體系建設,促進托盤社會化共用。支持托盤服務商合理布局,開拓網點,完善服務體系,對其拓展倉儲網點、維修設施和信息管理系統所發生的費用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30%的補助,且不超過500萬元。
2、支持周轉箱(筐、籠)與標準化托盤相匹配,促進物流鏈全程不倒托、不倒箱(筐、籠)。推動以標準化周轉箱(600mm×400 mm包裝模數系統尺寸)(筐、籠)為單元進行訂貨、計費、收發貨等,推廣從田頭到門店的“不倒箱(筐、籠)”模式,對圍繞標準化托盤循環共用發生的周轉箱(筐、籠)購置或租賃費予以支持,每個項目財政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且不超過150萬元。
3、支持與標準托盤相匹配的城市配送車輛及服務流程標準化。貫徹《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城市物流配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GB/T29912-2013),推動配送車輛與標準托盤相匹配開展帶托運輸。對企業購置標準化的廂式貨車(系列C型)、封閉式貨車(系列H型)及公路貨運車輛(外廓2550mm),開展城市配送業務給予支持。申報企業購置配送車輛規模不低于20輛,且需要符合“統一標識,統一車型,統一管理,統一技術”的要求,并接入“天津市城市配送服務平臺”。對符合以上條件的車輛購置費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的財政補助,且不超過500萬元。
4、支持與標準化托盤相匹配的設施設備提升改造。推廣《通用倉庫及庫區規劃設計參數》(GB/T28581-2012)國家標準和《天津市冷鏈物流儲運銷系列地方標準》,支持倉儲、配送中心、商場、便利店對存儲、裝卸、搬運、包裝、分揀設備、叉車、貨架、月臺、周轉籠等配送設施的標準化改造;支持物流企業對配送車箱改裝起重尾板(滑吊)等設施設備標準化改造。每個項目財政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且不超過500萬元。
5、支持社會化“物聯網+托盤”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平臺應具備車源與貨源撮合匹配、在線簽約、在線支付、誠信評價、安全保障、貨物全程可追蹤、“配托+配貨”、嵌入帶有GS1商品條碼的標準托盤可動態監控等功能。對平臺項目的設備購置和軟件購置費給予支持,財政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且不超過500萬元。
(二)打造智慧供應鏈平臺,提高供應鏈協同效率
在商品現貨交易平臺、商品批發零售、供應鏈專業服務等重點領域,支持一批市場影響力大、經營規模居行業前列、對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具有重要影響的大宗商品、批發、新零售、醫藥、汽車、生鮮及綜合零售等流通企業,以及智慧商圈、末端配送、供應鏈專業服務企業為實施主體,通過利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方式,創新流通模式,提高供應鏈協同效率。
1、支持流通與生產、供應相銜接的供應鏈協同平臺建設。一是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建設連接個性化需求與柔性化生產的智能制造供應鏈協同平臺,促進流通與生產的深度融合,實現大規模個性化定制。二是支持流通企業與供應商、生產商實現系統對接,應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打造智慧供應鏈采購協同平臺,實現需求、庫存和物流信息的實時共享,提高協同計劃、自動預測和補貨能力。
2、支持資源高效整合的供應鏈交易平臺建設。一是支持建設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平臺,聚集供需信息,提供信息發布、支付結算、倉儲物流、質量監測等綜合服務,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和物流成本,助力去產能、去庫存。二是支持傳統批發市場轉型升級,打造線上線下整合的供應鏈交易平臺。延伸提供物流、結算、報關等供應鏈服務,促進商品交易市場與產業融合發展。
3、支持專業化的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供應鏈服務型企業建設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提供研發設計、集中采購、組織生產、物流分銷、終端管理、品牌營銷等供應鏈服務,構建跨界整合、平臺共享、共融共生的供應鏈商業生態圈,重塑商品批發零售體系,減少流通環節,提高流通效率。
對以上5類供應鏈平臺項目,在圍繞供應鏈平臺建設發生的相關設備購置、軟件及服務購買、信息資源購置等方面予以支持,每個項目要求投資額不低于100萬元,財政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且不超過500萬元。本著扶優扶強的原則,根據申報項目的具體情況和評審結果,每類平臺支持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個。
(三)支持供應鏈重點領域建設,提高服務保障能力
1、建設天津市冷鏈物流公益性監控平臺。按照商務部《全國農產品冷鏈流通監控平臺建設規范》要求,支持構建“產品+冷鏈設施+服務”冷鏈物流儲運銷供應鏈公共信息服務與公益性監控平臺,與國家農產品冷鏈流通監控平臺對接,與天津物流標準信息服務平臺對接,促進區域間、政企間、企業間的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形成天津冷鏈流通大數據。對監控平臺建設發生的費用予以定額補助,對納入該平臺監控的冷庫、冷鏈運輸車輛、末端冷鏈網絡需要安裝的監控設備購置費予以定額支持。
2、支持智能物流配送建設。提高商貿物流設施設備智能化水平。對商貿物流企業購買物流機器人、自動倉儲設施、自動分揀加工設備,實施智能化倉儲管理系統改造發生的費用予以支持,每個項目財政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且不超過1000萬元。
3、支持城市配送服務平臺建設。該平臺應具備四個方面功能:一是大型互聯網平臺運營,能夠整合社會運力并達到1000部以上新能源配送車輛的要求。二是對統一接入該平臺的新能源貨車及其他廂式貨車(包括冷鏈配送車)實施統一噴涂“天津城市共同配送”標識。三是對接入該平臺的車輛統一安裝具備導航定位、運力資源調配、全程攬派貨物、跟蹤、優化配送路線、實施路徑規劃等功能的智能車載設備、網銀結算設備并能夠提供實時監控服務;四是該平臺需開放數據端口并接入“天津市物流標準信息服務平臺”。對具備以上功能的平臺投入的設備購置、軟件購置費予以支持,每個項目財政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且不超過1000萬元。對接入天津市城市配送服務平臺的車輛安裝智能車載設備、監控設備、網銀結算設備以及車輛噴涂統一標識發生的費用給予定額補助。
4、支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一是對新建及提升改造一批高起點、高標準的全溫帶冷庫工程建設、機械設備購置費、信息化軟硬件設備購置費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30%補助(不含土地購置費),且不超過1000萬元。二是支持冷鏈物流配送車輛,對購買冷藏車規模在10輛以上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強制性國家標準,《系列2集裝箱》國家標準(近期發布)冷藏箱體外廓2600 mm,并按照“統一標識,統一車型,統一管理,統一技術”要求接入天津市城市配送服務平臺和天津市冷鏈物流監控平臺的項目給予支持,每個項目財政補助資金不超過車輛購置費的30%,且不超過500萬元。三是對商場、超市及冷鏈末端網點購置展銷柜、氣調柜或建設冷藏設施給予支持,每個項目財政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且不超過500萬元。
5、支持制修訂商貿物流領域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并發布實施的,對以上標準的制修定費用予以定額支持。
(四)標準制定單位承擔的圍繞供應鏈體系建設和冷鏈物流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開展的政策解讀、標準宣貫、統計分析、現場教學、案例模式交流、典型案例宣傳和推廣等內容予以全額支持。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主體原則上應為在本市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單位,有獨立、健全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制度,財務管理規范、信譽及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記錄或違法違規事項。
(二)申報項目沒有享受或已申請其他中央或地方財政支持資金。
(三)申報項目建設周期及實際費用發生期間為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底。
(四)對在北京市、河北省注冊法人但在天津地區有實體的非法人機構,及在天津本地注冊的法人但在北京市、河北省地區建設實體的機構,可在本市申報項目。
(五)項目承擔單位需簽訂《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承諾書》,建立工作進度檔案。
(六)項目申報單位保證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定期向市商務委等有關部門報送統計數據及項目進展情況,并同意托盤租賃服務商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有關數據。
三、項目申報材料
(一)申報企業項目評價報告;
(二)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資金申報書(附件1中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三)企業及項目簡介;
(四)項目可行性、必要性分析報告,效益分析及風險分析;
(五)項目實施方案(見附件2);
(六)申報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證書)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七)項目投資預算表(已完成項目提供專項審計報告);
(八)項目投資明細表(見附件3);
(九)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承諾書(見附件4);
(十)項目優勢分析。
申報編制標準、培訓、示范創建活動、建設冷鏈物流儲運銷供應鏈公共信息服務與監控平臺等公益性項目無需提供七、八、九項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均須統一采用A4紙打印,編制目錄,按上述材料內容順序裝訂成冊(膠裝,不要使用非紙類封皮和夾套),并蓋申報單位公章。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申請材料封面(見附件5),申報材料文字使用規范說明(見附件6)。
四、項目申報程序
項目申報單位在市商務委網站shangwuju.tj.gov.cn首頁公示公告欄下載“天津市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資金申報書”及有關表格。
(一)項目預申報。項目申請單位填報項目預申報表(見附件1中表一)于10月20日前直報市商務委(無須提供項目申報材料中的其他內容),預申報項目列入項目庫。
(二)項目正式申報。區屬企業(單位)向區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申報材料目錄要求,報送項目申報材料(一式10份含電子版);市屬企業(單位)向所屬集團公司(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申報材料目錄要求,報送項目正式申報材料(一式10份含電子版),11月10日前,將項目正式申報材料報至各區商務委或市屬集團。
(三)項目初審。各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區屬企業(單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集團公司(或主管部門)對市屬企業(單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初審內容包括: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齊備性,項目單位和建設內容等是否符合文件要求。初審意見及項目申報材料須于11月20日前報送市商務委,市商務委在天津商務網上對項目申報情況給予公示。
(四)項目復核。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對項目審核報告和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復核。
(五)專家評審。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評審。
(六)項目驗收。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委托第三方組織專家進行驗收。
(七)項目公示。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根據資金預算和項目評審及驗收結果,確定支持項目和資金明細,在天津商務網予以公示。
(八)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后,市商務委下達項目和資金計劃,市財政局按有關規定撥付資金。
五、監督檢查
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對項目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開展供應鏈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對違反規定騙取財政資金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
聯系方式:
市商務委流通處,牽頭物流標準化及供應鏈重點領域建設方向:電話:58665730,傳真:58665839;郵箱:tjgyL5730@163.com
市商務委市場建設處,牽頭供應鏈平臺方向58665532,傳真:58665810;郵箱:swwjsc@163.com
市財政局經建二處;聯系電話:23391879
附件:
市商務委 市財政局
2017年10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1.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資金申報書
2.項目實施方案編寫提綱
3.項目投資明細表
4.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承諾書
5.供應鏈體系建設項目申請材料封面
6.申報材料文字使用規范說明